交汇点讯记者近日从省审计厅获悉,2013年至2018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完成8732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17.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32.9亿元,采纳审计建议1.48万条,内部通报或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970篇。目前,扬州、南京等市陆续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告知和离任交接等制度。
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新规定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对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薄弱的地区和单位,优先安排审计。同时,全省审计机关推进审计全覆盖,大力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审、双联审”。
去年我省已全面推开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新增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审计,开展“双联审”。同时,积极破解审计资源有限的难题,做好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其他审计方式相融合,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
全省各地审计机关还与纪检监察、巡视监督、组织人事等部门不断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会同组织部门、编办推广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已形成一系列制度,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占比达到80%左右。
为有效打通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我省积极完善整改机制。去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七项机制。今年2月,江苏省审计厅组织对近3年所有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涉及7551家被审计单位的9415个审计项目,促进解决应整改未整改的“存量问题”2800余个,促进增收节支和减少损失浪费近16亿元,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制度600余项,制定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措施近900条,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约谈13人,维护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讯员 肖可 交汇点记者 朱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