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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规范招生宣传,统一信息发布
2019/09/24 19:24  新华报业网  王拓  

  交汇点讯 经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研究,江苏近日印发《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计划》,加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工作,大力整治违规招生等突出问题。本计划中的职业院校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等)及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院校。

  行动计划包括:规范招生宣传,统一信息发布、招生简章备案审核、统一编制《中考招生指南》和禁止地方保护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列入当地《中考招生指南》的招生院校一视同仁,不得选择性宣传,不得限制学校参加招生现场咨询会,完整客观地面向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做好招生宣传。

  严格招生录取。各设区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共同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统一平台,根据职责分别做好所属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可以与五年制高职同批次招生,具体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部门统筹。各招生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均须在统一平台上进行招生录取,不得在平台外录取学生。考生可通过网上录取系统查询个人录取情况。除列入国家东西部协作招生计划以外,省内职业院校未经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批准,禁止跨省招收初中毕业生,否则不得注册学籍。职业院校省内异地(跨设区市)招收初中毕业生,须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列入生源所在地《中考招生指南》方可开展招生。

  此外,还要求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在本校网站首页设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链接,并指导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和身份信息确认,要每年进行一次学籍清查。各中等职业学校严禁恶意抢先注册学籍,严禁注册空头学籍。技工院校学生的学籍需由当地人社部门注册并审核,技工院校学生升入高等院校的资格审查由学籍所在地设区市人社部门负责。

  对于实习实训也明确,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院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左右,实习单位应该为顶岗实习支付合理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实习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交汇点记者 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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