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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助力改革试点落地 苏州虎丘法院首次适用独任制在线审理普通程序民事案件
2020/03/02 17:40  

  2月28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要求,首次适用独任制程序,通过智慧庭审平台,在线开庭审理两起民商事案件。

  在线审理、签名、送达:无纸化“一条龙”

  “上午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案情相对简单,法律适用明确。”据承办此案的速裁庭负责人王耀华介绍,经前期仔细斟酌逐级审批,确定本案符合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的情形。考虑到当下疫情防控需要,决定采用远程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

  庭前和庭审过程中,法官特别对程序变化及适用依据等进行明确告知,征询各方当事人意见并取得同意。整个庭审持续四十分钟,所有证据及程序性文书都提前引入,全程无纸化。原被告代理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后,均表示接受调解书电子送达的方式。

  “明显感觉效率更高,裁判文书也能电子送达,既方便又快捷。”法院的改革做法让参与庭审的代理人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当天下午,该院民一庭也通过在线开庭方式,审理了一起适用普通程序的竞业限制纠纷案,该案亦属于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在严格遵循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办法及上级法院要求的情况下,经仔细梳理摸排,预计近期还有50余起适用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可依规适用独任制,并将诉讼活动全面由“线下”搬到“线上”。

  据统计,截至2月27日,该院已实现在线申请立案88件,在线庭审、听证、调解142件,在线召开债权人会议1次,审结121件,在线执行347件次,执结287件。

  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 释放司法改革红利

  今年1月15日,最高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苏州成为改革试点地区。实施办法明确:基层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可以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这意味着传统审判组织配置模式将有重大突破。” 在虎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新阶看来,扩大独任制的适用范围,是此次试点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以往普通程序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依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于法律关系适用明确,需要经过鉴定、公告等一定期限后即容易查明的普通程序案件,可以由法官一人独任审判,这是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带来的一项重大红利。”

  王耀华也表示,“对于法律适用明确的民事案件,在转为普通程序后,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省去了组成合议庭的流程,诉讼程序大大简化,给承办团队和当事人都带来便利。”

  信息化助力 电子诉讼模式实质化运行

  在全民战“疫”的特殊时期,“云办案”模式已成虎丘法院的工作常态,各种信息化手段和智能司法服务平台不仅是法官们处理纠纷最得力的助手,也是助力改革试点落地的利器。

  下一步,虎丘法院将利用信息化手段,结合疫情防控及审判实际,深入探索繁简分流改革,大力推进电子诉讼,畅通网上立案,调解、庭审渠道,推动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以电子化材料参与诉讼。同时通过速裁庭辅助事务集约化,深度应用电子卷宗,完善电子送达机制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艾家静 邹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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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蔡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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