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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紧政府“钱袋子”,江苏针对乡村振兴追回资金4342.7万元
2019/07/24 22:15  交汇点新闻  

  交汇点讯 2018年政府“钱袋子”花在哪了?每笔钱都用在刀刃上了吗?24日正在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江苏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审计结果一一亮“家底”、晒“成绩”,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省级财政】

  “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仍较突出

  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介绍,审计机关重点审计了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7亿元、支出1973.5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57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4.4亿元、支出170.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7.3亿元、支出16.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1.3亿元、支出753.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实施,积极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决算草案收入反映不准确,未及时将部分非税收入缴库,导致少计收入5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集中支出现象较为突出,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11月和12月的支出合计372.4亿元,占全年支出的34.5%,而最低月份支出仅占2.8%;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等等。

  【省级部门】

  6家单位近3千万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

  审计机关对省级109家一级预算单位和569家二、三级预算单位电子数据进行了总体分析后发现,一些单位非税收入解缴不规范,比如,有6家单位的非税收入2917.5万元,未按规定上缴省财政。5家单位将经营性培训收入190.3万元作为非税收入缴库。还有部分资金管理不够规范。3家单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5829万元;5家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无关费用,涉及金额1226.6万元。

  【绩效管理】

  部分污染防治、惠农资金等闲置

  紧扣省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审计机关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重大专项的审计监督。审计发现部分财政资金闲置。11个市县结存省以上污染防治资金4.1亿元;39个县结余涉农惠农资金2.1亿元,其中2年以上资金4213.2万元;10个市县结存1年以上未使用的安居工程资金18.4亿元。

  部分已建成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比如,19个县已建成的农村畜禽粪污、生活污水处理等23个农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闲置未用,涉及财政资金7226.6万元,9个县农业大棚等11个项目已形成损失486.4万元;27个县标准厂房等98个已建成的扶贫项目闲置,涉及财政资金1.4亿元等等。

  【“三大攻坚战”】

  21个县11.2万贫困生资助不达标

  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审计机关将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审计监督重点,持续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精准扶贫、污染防治相关审计。

  在连续两年对12个省定重点帮扶县开展审计的基础上,今年审计机关组织对全省2016年至2018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87个县,扶贫资金50.4亿元,项目1611个。部分地区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被反映出来,比如21个县11.2万人次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或资助不达标,涉及金额2843.2万元;12个县1837人次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高中阶段免学杂费政策,涉及金额166.3万元。9个县2.1万名低收入人口未享受基本医疗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涉及金额315.8万元;14个县3.8万名低收入人口未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大病专项救治政策。

  【乡村振兴】

  针对查出的问题追回资金4342.7万元

  2019年上半年,审计机关组织对87个县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审计中被曝光。

  比如,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42个县因决策不科学、论证不充分等,部分任务未能如期完成,涉及金额5.8亿元;8个县2017年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1902.3万元,截至2019年2月底仍未落实具体项目;17个县2017年已立项的42个项目尚未启动实施,涉及财政资金3287万元。

  部分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有名无实。审计抽查6个县23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为了完成上级考核任务或享受各类优惠政策等,有85个成立后未实际运营,成为“空壳合作社”,占比达35.7%。

  部分地区还存在违规获取或使用涉农惠农财政资金的情况。34个县193家单位套取、截留或挪用涉农惠农财政资金4926.3万元,用于弥补工作经费、发放工资奖金等。

  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目前已追回资金4342.7万元,推动各级出台和完善相关制度110项。

  【保障性安居工程】

  取消保障待遇48户,清退保障房85套

  在对4个市本级和21个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投入与使用绩效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审计机关发现25个市县2018年均超额完成当年目标。但也存在部分棚改政策落实不到位,保障房建设管理分配不规范等问题。2个县多报以前年度公租房建设任务1130套;9个市县的1万套保障房未按期建成或交付;3个县未经批准将1040套公租房用于棚改安置;3个县违规向社会销售995套保障房;7个县有1717套公租房空置超过1年以上;8个市县有227户已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未按规定及时退出;3个市县违规分配使用25套公租房。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机关要求有关地区复工或加快建设6707套,取消保障待遇48户,清退保障房85套。

  交汇点记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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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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