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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水污染执法检查开出124项问题清单,今明两年彻底解决
2019/07/24 20:47  交汇点  

  交汇点讯 闹市区藏着黑臭河、污水处理厂形同虚设、沿江开发强度超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24日召开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此次检查共开出问题清单405项,接下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将攻坚克难,强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二季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进行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在前期检查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组又征求了省政府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共梳理出405个水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中28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日会议上公布的《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共列出124个尚在整改中的问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9个,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80个,省政府相关部门自查发现问题11个,列入江苏省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涉水问题24个。比如,前期媒体比较关注的南京市黑臭水体问题:鼓楼区龙江河水体发黑、水质污浊、臭味明显;鼓楼区里圩河沿岸污水口众多,多年整治无效果;威尼斯水城小区内河北岸别墅业主将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造成水体污染,多次向河长反映推诿无果;大明沟五号沟污水直排入江;友谊河泵站进水渠水体发黑,臭味较大等等。问题清单上对所列的问题都标注了解决时间,所有问题都将在今明两年治理好。

  执法组提出,要全面有效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必须着力抓好防治和保护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打好碧水保卫战,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列入本届五年立法规划,省政府有关部门将抓紧起草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对接,确保尽快进入实质性立法程序。截至目前,全省还有10个市未制定综合性水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也将引导、督促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把环境保护领域作为立法重点,鼓励各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先于国家和省进行立法,从而加快形成完备的、具有江苏特色的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法规体系,为江苏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交汇点记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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