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治共享 助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2023/09/22 10:08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一目标的实现,首先要解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并加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能够逐步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有力推进共同富裕。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指由政府、社会、人民共同建立的一种合作共赢的社会治理模式,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可以显著增强基层治理的民主化与公正性。社会组织通常是指公民自发组织的非政府组织,包括慈善团体、社区组织、文化团体、职业协会等等,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其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参与能够一定程度上保障基层决策的透明化与公开化、合法性与公正性。与此同时,社会组织依托自身的知识储备、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与实践经验,可以为基层治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支持,协助政府在提升决策水平与执行水平的基础上,有效解决基层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显著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此外,社会组织作为联系社会成员的重要纽带,能够以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等方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在整合各方力量中增强社会凝聚力与稳定性,进而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撑。

重点关注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

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离不开政策颁布、培训组织、公众参与等。国家相关部门应构建科学化、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培养机制,并定期邀请专业培训机构、高校、社会团体等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培训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项目策划、资源整合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在此基础上,国家相关部门应为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搭建专门的平台,促进社会组织之间关于基层治理经验的互学互鉴。社会组织应主动对接上级部门,表明自身在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中的真实需求与现实问题,以获得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相关部门应将基层治理中的部分管理工作交由社会组织负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例如,相关部门可委托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共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人民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最终受益者,其参与度与支持度是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此,社会组织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对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引导力度和激励力度。在此基础上,社会组织应构建信息反馈机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基层治理的意见与建议,并加以改进,充分发挥自身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基层治理参与机制

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应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通过搭建多方合作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基层治理参与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在提升基层治理质量与效率的基础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基层治理的良性循环。

相关部门应明确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权责,准确划定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权力范围,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与基层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保障社会组织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地了解基层治理的需要,从而为基层治理提供支持和帮助。相关部门也应为社会组织与居民之间的联结搭建专门的平台,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中,以协助社会组织高质量完成各项基层治理工作。为了促进各主体之间的交流合作更加密切、高效,相关部门应设立基层治理委员会等专门机构,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联动机制,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科学专业的政策指导、培训和支持,促进基层治理主体间的有效互动和协作。

持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能力

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治理过程中应明确自身权责,不断增强自身服务管理能力与创新治理能力,加强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协作,以充分发挥自身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作用。社会组织应提升自身专业服务能力,具体包括基层治理所需的应急管理能力、突发事件解决能力,以及在医疗、教育、就业、疾控、养老等领域的社会服务能力。

社会组织成员应积极参与专业培训活动,深入了解基层治理政策、社区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并加强与相关领域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其先进的服务模式,而后依托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强化基层治理服务效果。社会组织应提升自身资源整合能力,便于在后续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时为居民搭建信息资源桥梁,提升社会治理资源的综合利用率。社会组织应积极开展资源调研与需求分析工作,深入了解基层居民和社区的实际需求,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据此明确自身服务方向与服务目标。

丰富社会组织基层治理参与方式

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下,社会组织应主动拓宽自身参与基层治理的方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就业服务等基层治理活动,充分发挥自身服务功能,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

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为居民提供丰富的社区服务和支持。社会组织应通过与居民的日常互动交流开展社区调研工作,以准确了解居民需求,而后基于调研结果设计能够满足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项目,如文化活动、教育培训、社区卫生等。社会组织应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提供关于技能提升和岗位适应的培训课程,或与企事业单位、职业介绍所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咨询,帮助居民提升就业竞争力。社会组织可以与相关环保机构、企事业单位合作组织环保宣传活动,如城市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向居民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并组建环保志愿者团队,引导居民参与环境治理和美化工作,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社会组织是基层治理主体之一,具有公益性、非政府性、独立性等特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下,应通过重点关注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基层治理参与机制、持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能力、丰富社会组织基层治理参与方式等措施,助力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以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实现共同富裕的基层治理目标。

郭文菊 杨志红(作者分别为中共肥西县委党校讲师;中共肥西县委党校副校长。本文系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2022—2023年度重大课题〈项目编号:HFDXKT222301〉;中共肥西县委2023年度重点课题〈项目编号:FXKT202306〉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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