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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用法治力量保护“母亲河”生态资源
2021/01/10 18:21  金山网  

  滔滔长江,奔流不息,滋养着璀璨的中华文明。镇江地处长江下游,有着270公里的自然滨江岸线,这里江面开阔,江水平缓,沉积了大量优质江砂。这些江砂,对于长江的水利安全、水文情势、水质、河流及沿岸生态环境、水中渔业资源而言,功不可没,却也被非法采砂者所觊觎。

  近年来,长江中下游地区非法采砂犯罪活动比较猖獗,犯罪分子疯狂盗采江砂,谋取暴利。采、运、销的盗采江砂黑色产业链疯狂地“吮吸”着长江“母亲河”的生态资源,吞噬着长江河道及岸线资源,严重破坏长江90余种渔业资源繁衍生存环境。更为严重的是,长期禁而不绝的滥采乱挖江砂行为,会使坝基逐渐被掏空,严重威胁长江江岸的稳定性及防洪安全。为了斩断盗采江砂的黑手,承担长江镇江流域检察工作的金山地区检察院展开了积极行动。

  开先河,研究决定提起公益诉讼!

  2017年9月,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查获了罗某某等人非法采砂案件。金山地区检察院接案件通报后,高度重视。相关证据表明,此案背后还隐藏着一系列非法采砂的窝案、串案。

  由于案件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往来账目繁杂、社会关注度高,金山检察院为此专门组织具有丰富环境资源案件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和助理组成办案小组,认真审查案件卷宗,制作数十张明细表并一一核对涉案人员的300多笔交易,最终认定:2017年6月至9月,被告人齐伟纠合其他13人,采用“采、运、销”一条龙的方式,在长江镇江段世业洲南侧水域,大肆疯狂盗采江砂60余万吨,并销售给袁某某等12人,销赃得款人民币600余万元。检察部门以被告人齐伟等14人涉嫌非法采矿罪、其他12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对刑事部分提起公诉的同时,承办检察官们也一直在思考:齐伟等人非法盗采江砂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江砂资源,同时也对长江镇江段的水利安全、水文情势、水质、河流及沿岸生态环境、水中渔业资源产生严重损害,如果要将此案办成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双丰收的铁案,仅仅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是不够的,还有必要对相关人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代表国家对其破坏生态环境进行民事追偿。

  解难题,多方合力出具评估鉴定!

  由于没有先例可援,如何将非法采砂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的损害进行科学鉴定是一个难题:江砂位于江底,采砂对环境生态的破坏与非法采石明显不同,如何定量认定破坏的程度?对长江水文、水质的影响如何定量认定?对渔业资源的破坏如何定量认定?对长江非法采砂犯罪提出生态恢复求偿,求偿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开展对于环境生态损害的评估鉴定?

  如何解决?“借智”!为此,金山检察院分别走访了市水利局、农委等部门,奔赴江苏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无锡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等机构,向其寻求支持。但是,相关部门只能对与其相关的领域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在积极寻找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的同时,金山检察院及时向上级院进行了汇报,工作得到了最高检、省院、市院的大力支持。

  在高检院民行厅领导的推荐下,国家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的专家们受邀介入此案,专程登艇至盗采江砂区域世业洲南侧117号浮吊附近开展现场科考,环保、水利、渔政、公安等部门对此案进行联合“会诊”,各抒己见,各出良招。

  求极致,依法诉讼维护社会公益!

  2018年6月,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研究中心向检察机关出具了齐伟等人破坏环境生态的损害鉴定报告。该鉴定指出:该案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类型为河床结构受损程度、水源涵养减少量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失。

  2018年7月,金山检察院依法就齐伟等人非法采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生态环境损失及修复费用412万余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2019年6月,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附带民事公诉的被告全部接受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该案获评2018-2019江苏省、镇江市“以案释法”好案例。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原则。2019年以来,金山地区检察院共办理长江非法采砂案件27件187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体现了检察担当,展现了检察作为。

  此外,镇江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某行政机关在查处长江非法采砂系列处罚案件中,存在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共涉及621件案件,造成国家罚没款损失3700余万元。检察机关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类案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其进行整改,对经督促仍未依法履职到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分类提起5件行政公益诉讼。2020年10月21日,法院判决确认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行为违法或无效并判令继续履职。

  2020年12月8日,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在江苏检察机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予以发布。(宁辉 高光治 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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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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