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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 | 近视有罪?恐吓营销之风该刹
2022/05/22 18:33  新华报业网  

  日前,淮安爱尔眼科医院在其官微发布的广告中,因内含“近视有罪,摘镜有理”等违规内容,对近视患者带有偏见,给人造成心理不适,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65万元。

  众所周知,近视是一种常见的眼部疾病,近视原因也多种多样,有家族遗传因素,还有环境因素以及个人不良的用眼习惯因素,等等。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近视患者数量多达6亿。近视虽然让患者看东西模糊,造成诸多不便,但随着科技和医学的发展,通过戴眼镜矫正和手术治疗,近视眼患者完全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学习、工作和生活,凭什么要受到偏见和歧视,甚至还要背上“有罪”之名?

  “女人脚臭是男人五倍”“女人头发比男人脏一倍”“卸掉妆容立刻‘变丑’成功自救”……近年来,一些商家为了推销产品,不顾科学常识、医学常理,用匪夷所思的恶俗字眼,大搞焦虑营销、恐吓营销,屡受诟病。淮安这家眼科医院将眼睛近视上升至“有罪论”,试图让更多的人前来做手术,从而获取利益,更是将焦虑营销、恐吓营销伎俩发挥到了极致,不仅严重违背商业伦理,而且触犯了法律。

  孟亚生/文 勾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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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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