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相关话题登上新浪微博热搜第一,引发广泛关注。
近年来,因住房公摊面积过高而引发的纠纷,时有耳闻。由于公摊面积缺少必要的限制性标准,完全由房地产开发商自行测量和填报,很多时候就是一笔糊涂账,老百姓“苦公摊面积久矣”。这几年,要求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越来越强。
为啥取消公摊面积就这么难?有人担心,房地产市场体量庞大,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贸然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引起麻烦或混乱。比如房价是不是要上涨,已经入市的项目如何衔接,是不是要重新发放房产证,要不要对已经买了房子的人予以补偿,等等。这些担心确实应该考虑,如何处理好这些矛盾,也可能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但“愈艰难,就愈要做”,至少现在就要行动起来。目前,山东省已经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将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此举让购房者有了知情权,不再糊里糊涂地就花了公摊面积的钱。
孟亚生/文 曹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