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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 南通城管拎摔老人:城市治理须目中有“人”
2021/09/16 16:44  新华报业网  

  网上曝光的“南通城管拎摔老人”事件,16日有了最新进展: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就小海街道侵害流动摊贩一事对外通报处理结果,摔打老太的城管协管员吴某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同日,南通经开区监委工委对城管摔打老人暴力执法事件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相信每个看过现场视频的人,都会感到心痛和不安。画面显示,一个老年摊贩准备在街边卖菜之际,城管队员赶到,将她的秤没收、折断,还对试图拦车的老人进行了暴力侵害。对此,许多媒体不约而同使用了“拎摔”一词。不得不承认,这个词的实际含义与画面信息高度一致,很难再找到其他更准确的词语将其替换。

  什么叫“拎”?《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用手提”,例如拎水桶、拎水果、拎包。那么什么叫“摔”?“摔”的意思,除了身体“失去平衡而倒下(如摔跤)”外,更多是指“使落下而破损(如摔瓶子)”“扔(如摔鞭炮)”。也就是说,这两个字所表示的动作,针对的对象通常是“物”而非“人”。一个看起来比较壮实的城管人员,对一个上了年纪、又矮小又瘦弱的摊贩,像对待水桶、水果、包、瓶子和鞭炮那样,既“拎”且“摔”,这样的暴力行为怎能不令人心痛和不安?

  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刚刚平息,紧接着又曝出南通城管协管员“拎摔”老年摊贩事件,这让人们不能不深思: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参与力量,保安、城管协管员等人员的素质如何提高?法治观念如何强化?队伍建设如何加强?城市治理应该如何强化人本理念?相对于城市管理,城市治理强调共治、共建、共享,它的内涵更丰富、指向更多元。各地用城市治理逐步取代城市管理,不单是换了一个词,更重要的,是思维、理念和手段的全面转变和提升。现代化的城市治理,必然要以“人”为核心,为了人、依靠人、服务人。这里讲的“人”,既包括本土居民,也包括其他各类相关人士。一旦背离了“人”这个核心,城市治理也就背离了初衷、失去了依凭。

  不管是手握执法权的公职人员,还是从事辅助工作的协管员、保安等人员,都是城市治理的参与者,都应视“人”为首要服务目标、以让“人”满意为最高工作追求。那种简单地把市容整洁、秩序井然、数据达标乃至于创建成功当作首要工作目标的思路和理念,是片面的,有时也是有害的。“人”的价值永远优先于“物”,一些工作人员动辄损人财物,甚至把“人”当成“物”,暴力伤害他人人身、尊严和名誉。这些都是对城市治理初衷和目标的误读,必须得到纠正;触犯法律法规的,必须严格依法追责、问责。

  “城管拎摔老人”当然是拎摔者个人的行为,与其自身性格、思想认识、行为习惯有很大关系,事实上很多城管协管员并不会像拎摔者这样执法,但个人的行为折射出来的城管部门在队员素质、法治观念、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依然催人深思。有人说,这些年来,城管是最容易被“污名化”的群体之一。这个表述并不严谨。每一次城管队伍的声誉受损,都有具体的事情作为“导火索”,其中有些事件性质还相当严重,暴露出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改善城管形象的有效方式,是不断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整体治理理念和能力,而不是归咎于外部环境、把存在的问题掩盖起来。

  从总体上说,近年来各地城管的素质、能力、形象都有明显提升和改善,特别是在大城市,城管队伍的改观更为明显,受到了多方肯定。“现代化”是一个不断提升和改进过程。城市治理的现代化,尤其需要从理念到实践都有较大的跃升。无论何时、何地,城市治理的核心只能是“人”,每一个城市治理的参与者都必须真正做到目中有“人”。反思“南通城管拎摔老人”事件,理应从“人”开始。

  (左中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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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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