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宿发展更有奔头
2022/07/28 15:30  

  明确发展导向 业界干劲十足

  在多数业者看来,《指导意见》是在总结提炼近年来各地在发展乡村民宿方面积累的有益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引导、放宽准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推动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采访中,几位业者从各自工作的角度出发对《指导意见》的指导性和实用性提出了看法。

  “纵览《指导意见》全文,‘规范’贯穿始终。”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一级调研员吴健芬对此颇有感触。经过几年的探索,浙江等地的民宿发展已进入了“快车道”,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的指引。

  在吴建芬看来,《指导意见》不仅提出了“坚持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还在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要“完善规划布局,优化资源开发”。这就要求各地在推动乡村民宿发展时,也要充分考虑到资源禀赋、客源市场、交通区位、水源道路等条件,确保乡村民宿发展的协调性与可持续性。“规范引领、规划合理、规模适度是一个地区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基础。”吴健芬总结道。

  如今越来越多城里人愿意为了一间房,赴一个村。也正因为民宿的落地生根,许多不为人知、地处偏远的美丽乡村被大众所发现、了解。

  “坚持文化为根”是《指导意见》基本原则中的另一项。这一定位“定”到了许多民宿人的心坎上。“掸”去老宅院的尘土,让古村落焕发新生是这些年许多民宿业者一直在努力做的事。在他们看来,要想把乡村打造成有文化、有历史、有故事的地方,乡村民宿是一个非常好的切入口。国家文物局日前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也提出,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

  除了要求乡村民宿要深入挖掘文化文物资源,充分展示地域特色文化,丰富乡村民宿文化内涵,《指导意见》在重点任务中,明确鼓励乡村民宿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实地考察,中国旅游协会民宿客栈与精品酒店分会会长张晓军发现,目前已经有不少乡村民宿承担起了提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很多民宿主自掏腰包建起了村史博物馆、图书馆,将乡村的文化特色展现出来。张晓军认为,乡村民宿将逐渐成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提供者,也会有更多有创意的服务形式出现。

  事实上,乡村的传统手工艺、特色农产品也可以通过民宿这扇窗,更生动地呈现出来。以“宿”为容器,将当地特色、民俗体验装入其中的浙江度假酒店品牌“无它心舍”创始人杨诗兵介绍,即将开业的“无它心舍”兰溪店,便是浙江兰溪市香溪镇“乡村共富”项目。记者注意到,“创新经营模式,带动增收致富”正是《指导意见》的一项重点任务。在杨诗兵看来,《指导意见》不仅结合乡村旅游和乡村民宿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还对大伙儿正在为乡村振兴做的事儿予以了肯定,给出了继续干下去的指引。

  对此,华正文旅合伙人马莉表示认同。华正文旅是宁夏黄河宿集和重庆巴谷宿集等民宿集群的运营方,马莉说:“《指导意见》在重点任务中提到了‘引导规范发展,加强品牌引领’,这让优质的民宿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可以通过品牌输出、成熟经验带动各地乡村发展。”

  连续3年的疫情冲击也让一些民宿企业的生存环境充满挑战。在投资了多家民宿的河北百悦文旅集团董事长陈亮看来,民宿能否健康长久发展,最终还是要由市场说了算。《指导意见》中提出,将乡村民宿纳入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会展节庆活动内容范围以及支持乡村民宿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等措施,都对民宿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良性的推动。

  加强统筹协调 难题有望解决

  近年来,乡村民宿渐成创业热点,规模不断壮大、质量不断提升,在促进乡村振兴、满足游客消费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乡村民宿发展才刚刚起步,存在乡村民宿证照审批流程不畅、部门管理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乡村民宿的健康成长,也影响了乡村民宿带动效应的进一步发挥。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证照办理、保障用地用房、完善支持政策、加强人才培养五项保障措施,聚焦乡村民宿发展的重点难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在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解决乡村民宿发展中遇到的障碍问题。”一位乡村民宿方面的研究者指着《指导意见》中关于加强统筹协调的表述,略显兴奋地说,这说明多部门会一起努力为乡村民宿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指导意见》在保障措施中,鼓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先行先试、创新突破,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协调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证照办理条件和流程。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沙绍举认为,无法实现证照齐全一直是制约民宿合法化的瓶颈。这一条保障措施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乡村民宿办证难的问题。

  张晓军注意到,《指导意见》再次强调了各部门已出台的有关支持民宿规范性发展的政策。比如明确提出要“落实好《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号)相关要求”。张晓军坦言,如今很多乡村民宿因为无法取得消防许可证,而无法进入市场。《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让更多的存量民宿可以合法化的同时,也让民宿投资者和运营者看到行业发展的希望。

  “我们运营乡村民宿8年来,在项目落地和发展过程中,除了证照办理外,用地用房也是一大难题,此次《指导意见》明确了多种方式的保障供给。让我们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马莉的这番话也道出不少民宿业者的心声。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发展乡村旅游等必须在村庄建设边界外进行的少量配套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提到的这一点引起了各地有关部门的广泛关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规划与乡村旅游处副处长张航认为,这对于各地预留和保障以乡村民宿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产业建设用地指标有着重要意义。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有了一定用地指标扶持后,就可以建立更多元化的乡村旅游用地供应方式,从而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指导意见》在保障措施中,还从资金支持、金融创新、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强政策落实,提出探索满足乡村民宿经营需求的保险服务,支持乡村民宿应对疫情、极端天气等突发情况带来的经营风险。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将乡村民宿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纳入相关各级乡村旅游培训计划。加大人才返乡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外出务工农民、高校毕业生等回乡进行乡村民宿创业。有业者认为,这些均对激发各地参与乡村民宿建设的热情,提振行业信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强化政策落实 未来值得期待

  “《指导意见》让我们对于继续参与乡村民宿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有了更大的底气。”采访中几位民宿业者均向记者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在他们看来,《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发挥乡村民宿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带动乡村经济增长、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积极作用。那么各地应该如何配合有关部门,让《指导意见》的政策措施早日落实到位?

  张晓军建议,各部门在围绕《指导意见》出台更细化的落实措施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指导意见》相关内容的宣贯,各地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指导意见》的指引,结合当地乡村的自然环境、发展阶段和民宿发展特征,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措施,推动《指导意见》真正落地。“行业协会也要努力发挥积极配合推动作用。”

  沙绍举认为,各地有关部门除了对照《指导意见》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工作分工外,还应该加强工作指导。比如,结合GB/T 41648-2022《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对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时跟踪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在沙绍举看来,民宿发展过程中不少地方和部门积累了很多优秀的案例和成功经验,各地有关部门可以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让做得好的、有创新做法的民宿企业传授经验,让大家学习借鉴。

  “各地还可以在进一步解读《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做好相关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贵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刘孝蓉举例道,以前很多年轻人才不愿意到乡村民宿工作,觉得没有发展空间,导致乡村民宿经营人才的短缺。如今《指导意见》就此问题专门提出了解决措施,各地有关部门应顺势加大相关扶持力度,激发乡村人才创新创业热情,为乡村民宿健康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总之,不是简单地开展政策宣传,就能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需要提前研判热点,主动回应关切,才能让相关业者及时了解、掌握政策变化情况。此外,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联动,积极收集各方面的反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确保《指导意见》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有业者总结道。

  如今,一些民宿经营者已经忙碌起来。陈亮向记者透露:“《指导意见》的出台给我们的民宿板块发展吃了定心丸,集团正在推动与周边两个村的农户合作建设民宿集聚区,我们将依照《指导意见》中提到的相关措施与当地多部门协同推进农民‘以房入股’的民宿发展新模式,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带动周边农民一起开发民宿市场,共创共享乡村振兴的新事业。”

  “民宿是乡村振兴的一扇窗,需要与地方政府、村民、文旅集团、因民宿而来的工作人员和合作伙伴等各方协力共生。”马莉认为,持续性创造动能是乡村民宿助力乡村振兴的关键。因此在《指导意见》指导下,多方需携手让民宿真正扎根乡村,服务乡村,以新的思路、优秀的人才帮助村民打开思路,创造产业共生力,活跃地方经济,让更多的年轻人从都市走进乡村,与村民共同生活,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

  “唯有坚持生态优先、文化为根、以人为本、融合发展、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把民宿作为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文旅赋能乡村的有力抓手,将其培育成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规模产业,才是对《指导意见》的最好实践。”张航说。

  来源:中国旅游报

标签:
责编:王琼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