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江苏 > 医卫 > 正文
《医师法》3月1日实施 医师紧急救命导致人身损害的不担民责
2022/03/01 12:28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下简称《医师法》)于3月1日实施,同时原“执业医师法”同步废止。《医师法》共计7章67条,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培训和考核、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据专家介绍,对医师待遇、保障有所强化,与《中医药法》等法有机衔接,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更加明细,也呼应了医改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有益做法,亮点多多。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胡晓翔副会长介绍,医师的职业直接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打交道,具有特殊性,在诊疗、用药、手术等关键环节来不得半点含糊。新《医师法》在规范医师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性、经济性方面,规定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医师法》还新增规定在紧急救治中医师的权利受到保护,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明确规定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危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医师经医疗机构批准,可以立即实施医疗救助措施。

  2021年1月,南医大二附院护士徐燕如在南京市图书馆救人的视频被上传至抖音,成为热搜

  对此,南医大二附院医务处主任李全朋表示,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相信只要看见有病人需要急救时,医生们都会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医师法》给予了医生更多法律保障,让医生可以更加心无旁骛地治病救人。特别是诸如心源性猝死的“急救三分钟”黄金时间,患者早一分钟得到治疗,就可能会有更好的愈后情况。

  “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对鼓励广大医师见义勇为非常重要。”江苏省医师协会肿瘤多学科诊疗专委会副主委、江苏省肿瘤医院肿瘤内科副主任沈波解释说,“过去,在院外遇到晕倒病人,作为肿瘤专科医师在救治前我可能还会有所顾虑,但新医师法出台后,就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我虽然不是专业急救医师,但比起普通民众我就是专业的。”

  《医师法》还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2月28日,南京市口腔医院与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共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院所共建了南京地区首家“医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关爱中心”。南京市口腔医院院党委委员、人事科科长王繁可介绍,“医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关爱中心”的成立与3月1日正式实施的《医师法》高度契合。在工作、生活中基于医务工作者法律指导,进一步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和职场安全,给他们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能够更好地治病救人、为老百姓服务,让患者满意。

  记者注意到,新版《医师法》强调了“强基层”,给基层和艰苦边远医师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陈德春表示,基层医生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新版《医师法》设置了多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医师队伍建设,这会对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等问题起到重要作用。

  人才紧缺也是各类医疗机构面临的“头疼大事”,此次新《医师法》提出要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近年来,我国儿科医疗资源短缺的矛盾日渐突出,‘三孩’政策出台后,对儿科医疗水平的要求也将大为提高,儿科医生短缺的矛盾可能进一步加剧。”南京市儿童医院医务处主任田曼表示,儿科的医疗需求蓬勃升起,包括心理健康领域也成为严峻的问题,加强这方面人才培养将会为其领域的发展储备能量。

  “《医师法》中特别提到了我们乡村医生,呼应了基层医生最希望、最紧迫的需求,希望更好地落实。”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建东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陆敏贤表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到乡村医生的行列中,并且留得住人。

  胡晓翔表示,新施行的《医师法》在规范医师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性、经济性方面,《医师法》规定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为确保医师救治能力水平不因精力分散受到影响,保障患者获得高质量诊疗服务,针对医师“多点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仲崇山 叶真 王甜

标签:
责编:顾志铭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