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南京开幕。
本次会议安排35项议程,会期4天。
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向本次会议提交了人事任免案,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向会议作了说明。被提请任命人员作了拟任职发言。
省人大法制委负责同志向会议作了关于《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草案)》《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草案)》《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修正草案)》《〈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等七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议案和废止《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受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外事委、法工委负责同志分别向会议作了说明。
省政府向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省医疗保障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作了说明。省人大社会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农委、环资城建委分别提交了审议意见、审查意见报告。
省人大财经委向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省人大财经委负责同志作了说明。
南京等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10件法规和法规性决定,提请会议审查批准。
25日下午召开的列席代表座谈会,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制造业“智改数转”、家庭教育以及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等方面,听取列席会议的3位全国人大代表、12位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通讯员 苏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