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纺织服装是江苏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近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7方面24条举措,助力这一“支柱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江苏是我国纺织服装生产制造大省,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二,全省纺织服装从业人员100万人左右,2021年我省纺织服装出口571亿美元,占全省出口的10.3%,占全国纺织服装出口的16.4%。近年来,受国际局势变化、疫情反复、俄乌战争、新疆棉禁令等多重因素影响,纺织服装产业往东南亚转移趋势明显,我省纺织服装行业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此次出台的《措施》主要瞄准国际先进、科技创新、智能制造、节能降耗、质量提升、市场开拓、强化服务等方面。《措施》明确,要以国际先进为定位,培育世界级高端纺织集群。
《措施》提出一系列具体目标举措——
要推动中小企业瞄准面料、纱线、装备等细分市场专注创新能力与管理能力提升,促进制造与服务深入融合,到2025年底,全省培育5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要推动纺织服装领域数字化设计平台建设,支持省属企业牵头建设纺织服装设计联盟中心,到2025年底,全省培育4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要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到2025年底,全省培育200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20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15家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要提升纺织服装绿色制造水平。引导纺织服装企业围绕节能减污、低碳绿色发展,实施一批用地集约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项目,到2025年底,全省培育100家省级绿色工厂。
要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全省纺织服装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全省累计培育100个“江苏精品”,争创一批纺织服装领域的中国工业大奖、中国质量奖和江苏省省长质量奖。
在强化服务保障方面,《措施》提出要发挥财政激励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营商发展环境等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特别是再一次明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纺织服装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纺织服装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到2023年3月。
江苏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措施与我省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复的,将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