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河南商丘睢县康宁医养中心的一名医务人员,因为在朋友圈发了一句“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就被老板当即开除。同事跟了一个评论“我也羡慕”,也被一起开除。
两名医务人员为什么会“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呢?当然是因为自己单位没按时发工资。既然大家把活干了,你作为老板没给人家报酬,你该心存愧疚、寝食难安啊,凭什么气势汹汹地当场把好好的员工给开除了呢?
据说,这家康宁医养中心还真的在拖欠员工工资,但人家认为“拖欠一个月工资不发属于正常的公司运营”,原因也只不过是“钱都在账户上没有返回来”。老板在看到员工不合时宜的“羡慕”之后,觉得员工没有集体性和凝聚力,不为公司着想,于是乎怒不可遏,痛下杀手。
法律早已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一旦签署了劳动合同,就构成雇佣关系。员工为公司工作理所当然,公司按时足额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也天经地义。只是在朋友圈表达一下“羡慕”,委婉地表达一下内心的想法,何错之有?至于公司遭遇资金周转困难,偶尔的工资延迟发放,完全可以心平气和地向员工解释,估计也很容易求得大家的理解。但理解归理解,却并不是员工的本分,“欠债还钱”才是颠扑不破的道理。
因为羡慕别人按时发工资就遭开除,不是一个茶余饭后的笑话。它暴露出了个别企业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对于员工的极度不尊重,以及对于法律法规的无知和蔑视。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地查一查,给这类老板好好上一课,也让他们交交学费,长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