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一小区发生火情,消防车赶到却被保安拦住,声称“先向领导报备才能进”,经一番交涉后才放行。日前,涉事保安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涉事物业公司也将面临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火场如战场,救火如救命,不容一分一刻耽误。耽搁了片刻救火时间,都有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酿成人财两失的悲剧。这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为何这个保安如此冷漠、无知?这位保安看上去是在忠于职守,是在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其实是一种十分自私的行为:担心不向领导请示报备就放行,自己的饭碗不保,压根就没把维护小区业主的利益作为核心工作内容,把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这样的保安以及物业公司被罚,显然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遇到突发险情,还要一层一级请示报备才做决定,暴露出相关物业企业的思维僵化、管理固化,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都缺乏起码的职业操守和法律素养。加强职业素养教育、培训,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补足相关制度短板,授予基层工作人员灵活处置的权力,才能杜绝类似事情的重演。
孟亚生/文勾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