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体育馆改造为临时医疗中心!江苏编制《指南》为应急医疗场所储备提供指导
2020/02/24 16:03  新华报业网  

  交汇地讯 这场笼罩全国的疫情,让很多建筑设计人思考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需要怎样的应急医疗场所作为补充?体育馆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记者今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抗疫期间,该厅组织编制的《公共卫生事件下体育馆应急改造为临时医疗中心设计指南》在23日通过了专家论证,经修改完善后将尽快下发全省各地,为各地开展应急医疗场所储备提供决策支撑和技术指导。

  据了解,目前,城市医院是根据地域、人口、交通、经济以及城镇化格局等因素进行配建,设区市通常设有传染病院,而县级城市则没有设置要求。由于城市现有医院、传染病院难以快速按灾害发生时需求容量进行扩建,未来在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和体系建设的同时,需要提前储备应急快速改造临时医疗中心的预案,以便于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实施,为集中隔离、最大化收治救护赢得有利时机。体育馆一般地块独立、空间开敞、有多个交通疏散通道,水、电、通讯、无障碍等基础设施齐全,建筑容量大,功能分区明确,观众、运动员、办公人员等有不同的出入口和线流。与应急改造宾馆或宿舍楼相比,将体育馆改造为临时医疗中心,具有快速、安全、低影响、床位承载量大、医护流线短、相同数量医护人员可以照料更多轻症患者的优势。

  从部门建议到政府决策:

  “体育馆临时改造为应急医疗中心”

  2月8日,江苏省住建厅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在疫期将体育馆临时改造为应急医疗中心的可行性建议》,当日省主要领导即批示“请省住建厅会同卫健委深化论证,对改造的技术可行性、资金投入、工期以及江苏资源情况进行深化。如可行,可作为应急(包括今后公共卫生事件等问题)储备选项”。

  次日,江苏省住建厅迅速组织开展“应急状况下城市既有建筑应急转换为医疗救治中心的课题研究”。由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三家单位,先行开展子课题“体育馆应急改造为临时医疗中心”的可行性研究。三家设计单位以江苏现有体育馆为研究实例,分别独立开展可行性研究,2天时间内高效完成了高质量可行性预案研究。2月10日,省住建厅召开专家研讨会,三家单位做专题介绍并充分研讨。同时,省住建厅就相关工作与省卫健委、省体育局进行了沟通。

  从可研报告到可行方案:

  平战结合应急改造设计纳入长期战略储备

  基于高效严谨的工程实例推演论证,2月13日,江苏省住建厅起草了《关于将体育馆应急改造为临时医疗中心可行性研究》的报告,为快速应对未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场所改造提供决策建议。建议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医院、传染病院以及体育馆等设施的实际情况,委托有关设计单位开展灾害条件下体育馆应急改造设计研究;由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体育馆应急改造为临时医疗中心设计指南》,为各地提供技术支撑。2月14日,省主要领导批示,省政府转各市县研究,要求“作为长期战略储备,平战结合。”

  设计担当:

  高效组建硬核团队,《指南》编制跑出江苏速度

  2月17日,江苏省住建厅迅速成立《公共卫生事件下体育馆应急改造为临时医疗中心设计指南》编制组,组织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指南》。18日,召开专题会议,参编单位深入讨论《指南》的定位、基本框架、主体内容和分工,并连夜开展研究和编写工作。20日,《指南》初稿便基本形成,编制组和编制单位研究人员连夜讨论,同步开展校审,并于2月21日完成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视频连线专家:

  聚众智合众力,《指南》顺利通过论证

  为保证《指南》的科学性和严谨性,2月22日,编制组召开视频会议,邀请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和医疗方面的设计大师和知名专家对《指南》进行论证,并于当天将《指南》征求意见稿发送专家审核。23日,江苏省住建厅在南京组织召开了《指南》专家论证会。来自中衡设计、九城都市、东南大学、启迪设计、长江都市、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等单位的专家代表参加会议,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冯正功任评审组组长。

  专家组审阅了相关文本资料、听取了编制单位成果汇报后一致认为,《指南》编制立足应急性、安全性、合理性、可逆性和实操性,系统阐述了既有体育馆进行应急改造的技术要点和相关技术方案,可作为设计单位的技术参考,也为业主和使用者提供工作参考,能够为全省各地加强“平战结合”,开展应急医疗场所储备提供决策支撑和技术指导。江苏省住建厅副厅长刘大威说,编制单位要根据专家组意见,尽快完成《指南》修改完善,尽快下发各地。

  交汇点记者 白雪

  图片来自江苏省住建厅

标签:
责编:顾志铭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