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江苏法治之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2020/02/11 22:50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让法治之光照亮“战疫”之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江苏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依法治省”“依法防疫”原则,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防控疫情各项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向纵深推进。

  “紧急立法”提供硬核支撑

  2月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从江苏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到决定出台,前后耗时仅半个月。

  “紧急立法”背后,作为地方人大应对严峻形势,聚焦江苏打赢疫情防控战出台的第一项法规性决定,它对支持、引导、监督社会各方在法治的轨道上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起草者之一、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腊生看来,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在于明确了疫情防控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特别强调要依法依规、有序规范来进行”。

  应急状态下,政府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公民在防疫战中的义务和权利有什么?有关疫情和防治的信息应如何公开?如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生产、教学工作?……疫情防控的矛盾焦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通过此次立法高效的制度设计予以充分回应。

  法无授权不可为。决定把公权力的行使严格限定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如何依法防控、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划出明确边界,尤其是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可以在疫情排查、隔离观察、社区管理等方面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这非常重要,为当前正在开展的疫情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王腊生说。

  省级层面之外,各地在开展疫情防控的同时,也在紧锣密鼓地出台完善意见规定。2月5日,无锡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公告》,严厉打击13类违法犯罪行为;2月7日,苏州出台疫情防控10条法治保障意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2月7日,省司法厅发文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各地政府出台文件、政策的合法性审查。苏州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处长吴睿说:“我们还参与市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市政府新闻发布内容于法有据。”

  在这张越织越密的防疫法网之下,政府依法行政,执法、司法系统高效运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

  最严执法扫除“扰乱病毒”

  2月9日,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通报,依法对朱某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经查,长住常州的朱某香故意隐瞒曾回湖北荆州探亲的行程,仍然到菜市场出摊经营,导致3人被感染、58人被隔离。

  在防控疫情的斗争中,法律正成为有力的武器。

  对坐地起价发“疫情财”者露头就打。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启“白加黑”工作模式,加大检查力度,狠刹口罩涨价风。省市场监管局连续通报三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例。1月31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顶格罚单”,对高价出售口罩的扬州红太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被罚款138万余元。

  令行禁止,“严”字当头。2月5日,省公安厅发布《通告》,明确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12类违法犯罪行为。仅在南京,自1月26日该市实施疫情一级响应措施以来,截至2月9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拒不执行市政府相关疫情防控通告的违法犯罪案件155起、处罚162人。

  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党员干部,江苏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启动“火线问责”。2月4日南通发布通报,对崇川区文峰街道三里墩社区党委书记张宏飞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执行不力进行免职处理。

  从严、从重、从快,成为江苏执法机关办案的新节奏。

  “被告人张正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物资的名义实施网络诈骗,又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月7日14时,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公开网络开庭审理首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吸引14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

  崇川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四家联手,跑出了办案“加速度”——从接到群众举报到审结用时不到7天。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看来,越是在危急时刻,越需要执法部门雷霆“亮剑”,形成具有威慑力的监管红线。“这些违法案例也警示我们,面对疫情,政府应该依法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公民也必须遵纪守法,对社会、对他人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走心”普法汇聚战“疫”合力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村民强某一家三口,1月21日从武汉乘高铁回家后,喜欢在村头转悠。牛塘司法所所长刘饮海与村两委上门做工作,告知强某,隔离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实行的管理措施,应依法予以配合,经过疏导,强某一家主动隔离在家,天天汇报体温。

  普法,正在凝聚共识、统一行动,让疫情防控成为一场法治护航的人民战争。

  连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以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突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的警示教育,从组织村居党员法律顾问编发各类应对疫情法律知识问答,引导村民不信谣不传谣,到积极参与村组卡口测温、健康登记、人员排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系统走上防疫一线,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疫。

  这个春节大多数人只能自我隔离、防御病毒,如何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学到法律知识,防范疫情带来的法律与经营风险?1月28日,省人大代表、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立志发起法律公益微讲坛,精挑细选邀请全国各地的法律专家每天下午4点在线免费授课。自开讲以来,已建立6个微信群,群群爆满,累计听众近2万人。

  悬挂条幅、播放LED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广播、发布微信公众号、制作抖音号……形式创新、内容走心的普法宣传轮番“轰炸”,让人们逐步认识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不只是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事,每一位公民都有参与和配合的义务。

  也正是因为多了这份理解和配合,一幕幕感人画面在江苏不断涌现——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主动停业,武汉返苏人员积极报备隔离,小区隔离区外的党员干部为被隔离者送去生活必需品和关爱,数以亿计的捐助物资送往疫区……借助法律的力量,加之政府安排精当,社会秩序井然。

  “一场严峻的疫情防控战,也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建明看来,在这次防控疫情的过程中,一些法律,特别是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普及。“但普法的意义还不在于对于某一两部法律法规的普及,依法防控的过程,也是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方式确立的过程,让法律成为公众的信仰,不仅会为疫情防控注入最强劲的力量,还将带来更加深远的影响。”

  本报记者 陈月飞 倪方方 林元沁 胡兰兰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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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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