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坚持靶向治疗,南通如东精准滴灌 开出医保扶贫“新药方”
2019/12/14 22:22  如东日报  

  医疗保障扶贫是精准扶贫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大局。近年来,如东县为了让全县5814名低保对象、15216名建档立卡低收入对象及102万普通群众不再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努力探索可持续、可复制的医疗保障扶贫新路子。

  

  立足长远可持续,探索扶贫“新药方”

  目前,由于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相对不高,身患慢性病、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较重,普通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成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绊脚石”和“拦路虎”。

  为保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如东县医疗保障部门开展走访活动,深入低收入人群家中,认真听取百姓意见和呼声,了解掌握群众意愿;分析研究低收入人员医疗负担的现状和居民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提出解决低收入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制度设计方案,共同探索医疗保障扶贫“新药方”。

  

  新项目施行后,按照项目保障内容,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符合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自理医疗费用2700元全部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外的自付费用1.32万元报销85%。曹埠镇堤南居委会居民耿建荣是建档立卡及低保户人员,去年因意外伤害导致头部受伤,全年累计医疗支出8.13万元,对照2018年之前的政策,耿建荣需自付1.59万元。通过医保“新药方”,耿建荣仅需自付1980元。今年1至9月份,耿建荣又先3次住院进行后续治疗,累计医疗费支出19.8万元,经基本医疗、医疗救助、建档立卡及低收入人员商业补充保险3项保障政策报销后,他仅需自付3100多元。

  科学设计制度方案,精准实施“靶向疗法”

  近年来,如东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建档立卡等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体系的实施办法》、《如东县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保障体系建立、资金筹集标准和渠道、补偿待遇等。去年,共有2764人享受新政策带来的“红利”357.88万元。截至今年10月份,享受县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医疗项目的对象达725人,补偿1387人次,补偿金额206.58万元。

  “我们通过建立城乡低保人员慢性病门诊统筹制度、城乡低保人员重大疾病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补偿制度、建档立卡人员重大疾病保障制度以及建档立卡人员意外身故及伤残补偿制度,实现建档立卡人员因患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比例从制度实施前的76%提高为89.7%;城乡低保人员因患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比例从制度实施前的80.3%提高到89%,切实减轻了患病群众的医疗负担,有效防止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该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

  

  实施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户籍居民政策范围内家庭刚性医疗支出超过3万元,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家庭刚性医疗支出3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40%至45%的补助,实施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在此基础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再给予生活救助。

  优化服务方式,打通医保扶贫“最后一公里”

  推进医疗保障扶贫有没有成效,关键在于人民群众有没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仅仅来自于政策带来的物质上受益,更多的来自于优质、便捷、温馨的服务体验。

  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如东县医保局选择规模实力强、机构网点覆盖广、品牌信誉好、保障水平服务能力优、政府项目承办经验足的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具体经办业务,明确商业保险公司的经办要求和具体责任,确保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简化经办流程,强化考核监管。实施医疗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与卫健委、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办商业保险公司的联动协作机制,不断加强医院信息化与医保信息化系统的对接维护,实现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能通过结算系统对医疗救助对象进行自动精准识别,全面落实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通过同一窗口进行“一站式”结算服务,畅通入院治疗与费用结算绿色通道,减轻低收入人口住院费用垫资筹资压力,最大程度方便低收入人口看病就医,确保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治疗。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在经办医疗保障扶贫的准确性、理赔时效、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测评,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严格履行服务协议,保证参保群众及时获得医疗保障扶贫带来政策红利。

  作者: 曹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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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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