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创新社会治理要强化“家元素”
2020/01/17 20:22  新华报业网  

  

  家庭建设既是家事,也是国事,关系着个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繁荣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持续变化,家庭的结构、规模、形态相继发生较大变化,单亲、单身、隔代、重组、丁克、空巢等众多的家庭形态越来越多,家庭建设面临的环境越发复杂。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副主席张勤提交一份《大力推进新时代家庭建设》的提案,呼吁在家庭建设中要综合施策,在顶层制度设计、法规政策制定中进一步强化“家元素”。

  张勤认为,当前我省家庭建设主要存在婚姻家庭不稳、家教家风弱化、家庭功能失衡三方面问题。长期以来,以妇联组织为代表开展的传统家庭建设工作,主要立足于家庭文明作用的发挥,而实际家庭建设工作中,家庭社会功能的支持保障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共同关注、综合施策。

  一要在顶层制度设计中突出“家位置”。目前,涉及家庭事务的管理机构众多,如民政、卫健委、妇联等。建议整合相关涉及家庭事务的职能,成立专司家庭事务的常态统筹机构——家庭事务委员会,围绕强化家庭功能这一目标,以支持家庭、巩固家庭为核心提供各种服务。此外,要从源头提升家庭建设工作水平,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增加家庭建设相关内容在测评体系中的指标数量及所占权重。

  二要在法规政策制定中纳入“家视角”。当前,关于家庭政策的统一认识和正式表述仍然缺乏,需要在相关立法和政策制定时加强家庭意识,尊重家庭利益。此外,还可考虑深化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在现有性别平等评估的基础上增加“家庭视角”评估,保障法律政策层面有统一的“家庭视角”。

  三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注入“家能量”。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家庭建设工作须从单一供给走向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妇联等社会团体在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家庭文明倡导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个人在家庭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让“人人都是家庭建设者”这一理念成为每个人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形成家庭建设发展的强大内在动力。

  交汇点记者 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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