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01/17 08:57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关于江苏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年1月16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江苏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各代表团进行了审查。省人大财经委在会前会同有关委员会开展初审并听取部分财经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又根据代表们的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9年,全省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六稳”要求,着力加强宏观调节,加力落实三大国家战略,持续发力三大攻坚战,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高质量发展进入新轨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迈出坚定步伐,成绩来之不易。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内外市场需求偏弱,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任务艰巨,实体经济困难仍然较多,资源环境约束更加趋紧。对此,要高度重视,有效应对,既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又要坚定发展信心,抓好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动权。

  省人大财经委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部署,目标设置实事求是积极向上,工作举措扎实有力切实可行。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协同推进三大国家战略,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为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为此,省人大财经委建议:

  一、保持发展定力,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把握发展规律,激励担当作为,力争实现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精准支持实体经济,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减税降费等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城乡消费升级,大力发展品牌消费、绿色消费、夜间经济,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降低对美单一市场依赖,积极拓展多元市场,持续推进外贸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扩大外资开放领域,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二、增强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成突破“卡脖子”环节,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补短板,创建一批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强化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保障,完善配套措施,优化人才生态环境。推动“科技改革30条”落实落地,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链和价值链向高端攀升。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与应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三、抓住发展机遇,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充分发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叠加的优势,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全面拓展对内对外开发开放空间。用足用好自贸试验区平台,注重与其他开放平台联动发展,尽快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更加注重政策的精准性和举措的实效性,着力推动营商环境长效化建设。持续把财税金融、投融资体制、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向纵深推进。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千方百计稳住就业基本盘,切实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多渠道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学有优教的需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加基层优质医疗资源供给。统筹做好苏北农房改善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风险。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都有新的提升。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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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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