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产业链联盟与产业联盟的区别在哪里?成立产业链联盟后,对推动长三角产业发展有着怎样的积极作用?5月27日上午召开的第三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层论坛上,四大重点领域产业链联盟揭牌。针对大家所关注的系列热点问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陈雯给出了答案。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陈雯
在陈雯看来,产业链联盟和产业联盟的区别,在于产业链联盟更存在一些内在的上下游关系,而产业联盟则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同类产业的联盟,如大家都做汽车,汽车企业间便可能出现一些劳动力、信息、技术资源等方面的共享;第二种则可能是不同产业之间通过其他串联的方式所进行的联盟,如材料、设备、资金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上下游关系。“相对而言,产业链联盟更集中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内,产业联盟的范围则更大。”
陈雯认为,成立产业链联盟后,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找到科技攻关的重点方向。而要找到真正需要的前沿方向,还需要大家共同去讨论、研究,避免因为重复研究、扎堆研究而浪费科研力量。“大家可以找一些选题一起合作,这也是后面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的选题在哪里,方向就在哪里,我希望环境这一块也能成为长三角未来科技攻关的一个重要方向。”
陈雯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出希冀,她希望能够通过政府引导,让市场化机制更好地建立起来。毕竟,产业的发展还要靠市场化力量来推动,产业链联盟的成立则可以更好地调动市场力量来参与一体化建设。
“产业链联盟成立后,不管是产业合作,还是公共服务建设合作,大家都可以在谈判过程中通过信息沟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需要付出什么,最终通过‘成本公摊、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共赢目的。”不过,陈雯表示,产业链联盟成立后,能不能在利益不均衡、有分歧的情况下达成一致,还要看联盟组织者的智慧。“不是说有联盟就好,还需要我们共同去努力推动这个事情。”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张红 纪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