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观察 | 当互联网刮起的大风吹向别处时,网络直播又该何去何从?
2020/10/12 18:47  传媒观察  

  编者按 近年来,随着“你丑你先睡,我美我直播”的言论刷爆各类社交软件,网络直播在当下的媒介环境中亦呈现出井喷式的增长,它在逐渐渗透并深刻改变人们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的同时,还催生出一批又一批草根社群中的“网红主播”。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蔡骐在《传媒观察》2019年第3期刊文《风格化表演与仪式化互动:重新审视网络直播》认为,不论是风格化的表演,抑或仪式化的互动,最终都难逃被商业化的宿命。当网络直播被时代潮流抛入消费主义的狂欢中,它不仅迷失在荷尔蒙经济与粉丝经济的漩涡中,也编织了一张全新的“产业网络”。由此,亚文化与商业主义实际上构成了一个多元复杂的动态系统。

  据数据分析,85后至95后这一年龄段的人群是关注网络直播的主力,而实现了“anyone,anytime,anywhere,anything,anyway”的网络直播俨然已在青年群体中形成了一股亚文化潮流。网络直播中的青少年,不仅是与主播进行仪式化互动的“看客”,也不仅是消费主义狂欢中的“打赏者”,极低的准入门槛还使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成为“主播”。

  网络直播中的风格化表演

  风格是青少年对内建立群体认同、对外构建群体差异的标志,它让青少年更容易找到同类,被划分、被理解、被认同。

  网络直播间中的风格化表演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将日常生活直接搬到直播间的泛生活化表演,主要通过对专业表演的颠覆形成“人人都是艺术家”的草根美学。其中最常见的是主播在镜头前直播自己吃饭、睡觉、发呆等行为,尽管“真是太闲了”普遍成为人们真实的观后感,但这类表演仍然吸引了大量观众。这种“无聊、无价值”的对话与必须蕴含特定意义的传统直播形成对比,成为直播间鲜明的风格。

  第二种是以唱歌、跳舞、乐器演奏等为主要内容的业余才艺表演,彰显“颜值与氛围即正义”的自由美学。纵观各大平台的知名主播,一部分是高颜值、妆容精致、衣着时尚的年轻男女,其“颜值”已经取代“才艺”成为观众观赏的首要内容。另一部分人气颇高的则是擅长调动气氛、把握节奏的主播,比如喊麦的MC,在这里,“气氛”又取代了“颜值”成为更重要的内容。不过,无论主打“颜值”还是“氛围”,才艺表演都体现出一种对主流文化的盗猎、戏仿与拼贴。

  第三种则是以直播网络游戏、美妆、烘焙教学等内容为主的专业技能表演,高技能和高智商的炫耀体现出“技术是王道,段子是亮点”的崇拜美学。其实,无论是私人化的生活表演,还是视觉化的才艺表演,“荷尔蒙”的吸引力只能短暂地留住观众,直播间要获得长足的发展,关键是提供优质的内容。专业技能表演虽然在父辈眼中贴着“不务正业”的标签,但无疑属于优质内容。

  毋庸置疑,网络直播间已经成为青少年纵情表演的舞台,他们在此释放个性,建构风格,凝聚成一个个趣味相投的社群。

  主播与观众的仪式化互动

  (一)网络直播中不断上演着两个剧班皆“在场”的互动。

  主播与观众共同构筑“约会”式的直播。这种“定期播出”具有仪式的周期性,强化了双方无需明说的默契。还有部分主播的直播时间比较随意,但一般也会提前在微博、直播推送里进行公告。在“约会意识”的浸润下,属于不同空间里的人在这一刻被聚集到了一个共同时空的盛大仪式中,网络直播由此被赋予了一种神圣感。观众会对主播的表演进行检验,主播与观众会进行“你来我往”的评论与回应。

  综上可知,网络直播在两个剧班的频繁互动中已经成为了一种权力对等的场域,主播与受众的关系完全超越了过去刻板的“传—受”范畴,在共处一室的直播间里,实现了“你”与“我”的相遇、相知和相融。

  (二)在此基础上,主播与观众从互动走向共谋,构成了同一个剧班,他们努力创造相互共享的规范与信仰,用以建立和维系剧班的印象和关系。

  剧班成员会共享一套相对固化的流程和成文的管理条例,它将剧班各成员彼此联结起来,成为了他们相互依赖的契约。对网络直播中的条例和流程的自觉遵守,既体现出剧班成员对直播仪式的忠诚,也使他们从中体验到自己是这个群体中的一份子。剧班成员会共享一套无形的规范,包括语言规则,特定的表情、手势和肢体语言等,但必须依赖同伴的合作配合才算意义完整的呈现。这些规范具有明显的亚文化风格,是青少年“为自己编织的语言代码,以此证明他们自身有别于成人世界,父辈社会的存在方式。”

  当网红凭借文化资本获得万千粉丝的簇拥,逐渐从线上走到线下;当各种文化资本可以通过网络直播变现为经济资本,“网瘾少年”们摇身一变成为“中产阶级”;当“躺着赚钱”的网络直播构筑起了无数青少年的“网红梦”,我们不禁要问,网络直播终将要被时代潮流抛入消费主义的狂欢中吗?

  从亚文化走向消费主义狂欢

  2016年,“张大奕直播2小时卖货2000万”的新闻一度成为热点话题。其实,早在2015年,她的网店就依靠直播取得了一年进账3亿元的骄人成绩。除此之外,知名主播“月入百万”早已不再是新鲜事,而涌入各大直播平台的资本均以“亿”作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青少年的文化资本如才艺作品、身体等,更成为了一种商品符号在直播平台上被出售。

  “直播+明星/网红”是粉丝经济最为直接的体现,直播平台的核心商业化就依赖于网红与明星这两个群体。于是,各大直播平台疯狂地挖掘和培养网红。一旦主播成为网红,观众成为粉丝,便会涌现出粉丝团,其结构“类似于传销组织:每个粉丝在成为消费者的同时,还会不遗余力地向其他人推销自己的偶像”。网红papi酱的广告曾卖到2200万,就是粉丝经济最好的例证。此外,直播平台还纷纷邀请明星入驻直播间表演,利用明星的人气进行品牌直播。比如,吴尊60分钟的淘宝直播,为惠氏奶粉带来了120万的交易额,单品转化率是日常转化率的7倍以上;王祖蓝在天猫直播90分钟卖出271辆科鲁兹,订单金额高达2.28亿;大张伟和薛之谦在天猫直播1小时卖出的奥利奥比平时翻了6倍……这些数据无不为平台与商家所津津乐道,由此,网络直播成为他们实现盈利的新平台。

  不过,在消费主义的狂欢中,网络直播也在不断顺应时代的潮流拓展其深度与广度,谋求线上与线下的交织,由此形成了一张全新的“产业网络”。而网络直播产业生态链的扩大,既为网络直播与各行业联动的商业化路径带来了无限的可能,更推动了其在形式上的探索与创新。可见,对于网络直播而言,消费既是鲜花,亦是陷阱。至此,网络直播不再仅仅是一种娱乐方式,还兼具商业盈利的功能,亚文化与商业主义之间构成了“一个充满张力、互存互依的关系场域,一个多元复杂的动态系统”。当互联网刮起的大风吹向别处时,网络直播又该何去何从?这显然是另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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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纪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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