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观察 | 《中国好声音》: 中国电视综艺本土化创新的标杆
2020/09/25 13:01  新华日报评论理论部  

  编者按

  胡智锋

  《2020中国好声音》自开播以来收视和话题热度持续攀升,据中国视听大数据统计,已连续五期蝉联播出当天综艺收视榜首。《中国好声音》2012年从海外引进,并成功进行了本土化改造,是中国电视综艺节目中极具鲜明代表性的一个案例。现任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传媒学术领域第一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胡智锋和中国传媒大学传媒艺术与文化研究中心博士生杨宾,在《传媒观察》2019年第2期撰文,认为《中国好声音》以其价值内核的本土化传达、内容制作的极致性追求和节目运营的融合化创新获得了观众与专家的一致好评,成为中国电视综艺本土化创新的标杆。同时,经历了版权纠纷的《中国好声音》也带给中国电视综艺本土创新重要的经验与启示,那就是本土化意识、精品化意识和版权意识。

  在中国综艺本土化的道路中,《中国好声音》无疑是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级节目之一。2012年夏,一经推出,该节目就以其高超的制作水准、成功的运作模式和极高的话题热度引燃了整个夏天。北京大学“中国年度电视掌声嘘声”评选作为品评中国电视媒体质量的重要风向标,在2012年度向《中国好声音》成功的版权运作机制“致掌”,致掌词写道:“在引进节目成为中国电视一道重要风景线时,《中国好声音》不仅以它的好声音、好故事、好沟通、好激情、好机制赢得市场飘红,更在海外节目引进和本土化融合方面成为范例,引领中国电视发展的新空间。”《中国好声音》作为一个鲜明的案例,见证了中国电视综艺本土化创新的历程,也带给我们诸多的启示。

  内容、制作和运营的本土化创新

  《中国好声音》之所以获得如此高的收视成绩和社会关注度,并成为一种媒介“现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其成功地实现了对引进模式的本土化创新。该节目难能可贵地更新了中国综艺节目版权引进模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了对原有版权的本土化改造和建构,成为了首例被原版输出方回购的综艺节目,打破了长期以来中国电视文艺一味“克隆”的状态。从中国电视综艺的发展历史上看,这无疑是具有开创性的。因此,《中国好声音》有理由成为中国电视综艺节目本土化创新的标杆。

  一是价值内核的本土化传达。《中国好声音》的节目模板引进自风靡全球的《The Voice of Holland》,但这不是其获得成功的充分条件。成功地实现引进先进模式的本土化价值表达,这才是该节目收获掌声的核心因素。首先,是本土价值内核的注入。《中国好声音》相较原版引进节目,更加突出了“励志”和“梦想”的主题,而淡化了娱乐和明星等概念。通过展现“草根”选手对“好声音”执着不懈的追求,通过表现专业导师对“好声音”精益求精的塑造,节目成功地彰显出一种超越职业、超越年龄、超越社会阶层的对于“好声音”的追求,而这种追求就是导师、选手所共有的“音乐梦想”。对于音乐梦想的追求与坚持,传达出的是一种充满“正能量”的价值观,这无疑贴合了当下中国的社会发展现实。其次,是本土团队的主导。这支本土团队的优势在于既能够高度执行引进模板的细节要求,又充分了解中国电视观众的收视需求。通过本土团队的主导和参与,引进模板中满足中国观众口味和需求的内容得到了筛选和放大,这是《中国好声音》成功实现本土化转换的必备条件。再次,是本土情感的表达。《中国好声音》不但注重“好声音”的表达,更加注重“好故事”的传递。而这些生动感人与“好声音”相得益彰的“好故事”,正是该节目情感元素本土化表达的细节体现。通过电视节目得到情感的慰藉和对现实生活的反思,这是中国电视观众独特的欣赏习惯和接受模式。通过“洋版本”呈现情感,表达本土价值,这是《中国好声音》制胜的法宝。

  二是内容制作的极致性追求。《中国好声音》对于内容制作精益求精的追求,是实现其本土化表达与创新的基础。这体现在内容、制作和人员选择的专业化上:一是内容的专业化,追求“好声音”。《中国好声音》以“好声音”为评价标准,将表现的重点集中于音乐本身,呈现出了极强的内容专业性。二是制作的专业化,追求细节用心。作为一档引进节目,《中国好声音》不但保留了原版节目的形式——“盲选”和“双选”,更是引进了原版节目的制作标准并严格执行。而这样的投入与用心,更体现在节目的细节之中,比如四把造价不菲的红色转椅是专门从英国空运而来的,注重每一个细节,保证了节目精致的呈现效果。三是团队的专业化,追求执行力。从制作团队来看,曾执导过《加油好男儿》《中国达人秀》的导演金磊及其团队具有丰富的音乐类真人秀节目的制作经验;从导师团队看,那英、刘欢、庾澄庆和杨坤都是国内极具号召力的流行音乐人;从现场音乐团队看,音响总监金少刚、乐队总监王笑东、录音师李军都是国内顶级的音乐制作人;从选手选取来看,节目的参与选手全部都是兼具“唱功”和“故事”的选手。团队的专业化意味着在引进模式的实现过程中极强的执行力,而这是节目本土化表达成功实现的保证。

  三是节目运营的融合化创新。《中国好声音》在运营模式的融合化创新,是其成功实现本土化表达、获得观众与专家一致掌声的关键保障。这体现在节目对于制播模式的创新和新媒体营销创新上。一是制播模式创新。《中国好声音》的制作方是上海灿星文化传媒,播出方是浙江卫视,采取的是一种典型的制播分离的创作模式。更重要的是,该节目采用了制播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创造性模式。在各大电视台纷纷探索“制播分离”模式而不得的环境下,这样的尝试无疑是大胆并极具创新勇气的。事实证明,这种电视制播模式刷新了行业对“制播分离”模式的理解,是我国电视内容制作市场化改革的一个有益探索。二是新媒体营销创新。通过电视内容挖掘话题,利用新媒体宣传发酵话题热度,再用新媒体话题热度反哺收视,使得《中国好声音》在短时间内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话题热度和经济价值,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引进和输出的本土化创新

  《中国好声音》的成功,为中国电视综艺的引进和输出带来了新的思维和认识。中国电视人开始重新思考引进与输出之间的关系:成熟模式的成功离不开本土价值与本土故事的呈现,而本土价值的艺术提升则通过更加成熟的节目制作和呈现方式得以放大。因此,我们看到在“好声音”之后,学界和业界展开了关于中国电视综艺“本土化”和“模式引进”的大讨论,而讨论的结果正是更加强化了中国电视综艺的本土化意识。同时一大批引进模式进入中国,并迅速为中国电视综艺学习和借鉴,反哺中国原创电视综艺节目的输出,实现了中国电视综艺节目模式“走出去”。这无疑改变了中国电视综艺单纯引进的格局。

  首先,《中国好声音》全面开启了电视综艺节目版权引进的模式。版权引进在中国电视综艺发展历史中并不是首次,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有之,《幸运52》就是其中成功的案例。但是在《中国好声音》之前的电视综艺节目引进,更多是通过模仿、借鉴甚至“抄袭”的方式来进行。《中国好声音》则是创造性地通过股份合作、风险与收益共担的“制播分离”方式完成,这对于中国电视创作的模式创新无疑开启了新的思路。

  其次,本土化的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在《中国好声音》的引进和创作过程中,中国电视综艺的从业者和研究者逐渐开始认识到:一方面,提升我国电视综艺节目的原创能力,必须要实现节目生产的专业化、工业化。这一点我国需要向国外先进的节目模式学习;另一方面,引进模式固然成熟,但是要取得节目的最终成功,必须要实现节目的本土化呈现,否则就会出现“水土不服”的尴尬境遇。

  最后,为中国电视节目原创力提振了信心。随着中国电视借鉴世界电视和本土化改造的经验积累,中国电视综艺制作得以快速成长,由《中国好声音》原班人马打造的《中国好歌曲》走出国门,成为了世界著名传媒集团从中国引进原创综艺节目并进行国际发行的首个案例。这无疑证明了我国电视内容生产的原创能力,让中国电视人得以用一种更加积极和自信的心态面对“洋版本”综艺节目,为本土原创节目的崛起打下了基础。自此之后,《朗读者》等越来越多的中国本土原创电视综艺节目开始走向世界,中国电视综艺的国际传播力不断增强。

  版权问题需要多管齐下

  《中国好声音》因版权引进收益,一度陷入版权纠纷,为中国电视综艺敲响了一记警钟,那就是在引进与输出中要注意版权的重要性。灿星、唐德与荷兰版权方Talpa之间历时两年的漫长诉讼,让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经历了改版、更名又重新正名的过程。这一历程中所体现出的关于版权问题的经验教训,引发了整个中国影视传媒行业对于版权问题的反思。

  电视模式交易的核心问题是版权问题。版权问题是中国电视内容生产“产品化”走向深入的标志。中国电视内容生产已经进入了“产品”时代,随着“制播分离”的模式探索,电视综艺节目制作的商业化、社会化程度不断加深,在节目模式作为产品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需要对节目的知识产权和创意进行量化,在现有的条件下以及国际的通行规则中,版权是节目模式量化的载体。

  版权问题的解决需要多管齐下。中国电视模式交易应对海外成熟模式的准备不足,既体现在市场主体间的无序竞争上,又体现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空白和不到位上。版权交易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完全依靠市场主体间的自律是不可能保证有序进行的。因此,健康的市场运营环境则必须多管齐下,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机制来进行保障。从国内环境看,尽管国内目前已经有了《著作权法》,但是面对当下电视模式交易的新局面,仍缺乏匹配适用的条款;从国际上看,我国对于版权的保护、注册和呈现及价值延伸等细节问题都缺乏足够的经验,相比较国际通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我国的版权管理在某些情况下并不能无缝衔接。因此,我们要推动和强化围绕版权问题所展开的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及一些行政和市场手段的建立和强化。只有行政、市场、法律法规多种举措健全,才能最大程度上杜绝版权之争,才能杜绝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或者行政短缺的问题,才能让版权真正发挥正向的作用。

  (载于《传媒观察》2019年02月号,原文约9000字,标题为:中国电视综艺节目本土化创新的路径研究。此为节选,图表、注释等从略,学术引用请参照原文。)

  作者简介

  胡智锋,现任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主持工作),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传媒学术领域第一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杨宾,中国传媒大学传媒艺术与文化研究中心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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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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