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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未满14日外出 丹阳公安查处4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通告治安案件
2020/02/03 13:14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今日(2月3日),记者从丹阳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局于近日依法查处了四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通告的治安案件。其中1人“在明知其居家隔离未满14日的情况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通告,仍外出打篮球并走访友”,另外3人均为棋牌室负责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通告,分别于1月29日和2月2日仍在棋牌室进行经营活动”。

  据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丹阳市人民政府决定自1月26日起,采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防控措施 ,并发布《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通告》。为认真贯彻落实通告精神,连日来,丹阳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了四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通告的治安案件。其中,2020年1月19日晚,单某杰(男,25岁,丹阳市曲阿街道人)与他人从湖北回到丹阳。1月29日 ,单某杰在明知其居家隔离未满14日的情况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通告,仍外出打篮球并走访友。2月1日下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开发区派出所在汇金天地小区将单某杰查获。

  2020年1月29日15时许,延陵派出所在社区巡查中查获辖区松卜村一棋牌室负责人林某荣(男,66岁,丹阳市延陵镇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通告,于当日下午仍在棋牌室进行经营活动,致人员聚集。

  2020年1月29日16时25分许,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界牌派出所查获辖区界南村棋牌室负责人王某凤(女,68岁,丹阳市界牌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通告,于当日下午仍在棋牌室进行经营活动,致人员聚集.

  2020年2月2日12时27分许,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界牌派出所查获辖区界东村棋牌室负责人潘某坤(男,60岁,丹阳市界牌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通告,于当日中午仍在棋牌室进行经营活动,致人员聚集,

  经调查,单某杰、林某荣、王某凤、潘某坤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分别给予4人治安处罚。

  交汇点见习记者 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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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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