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为规范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连日来,镇江市市场监管局会同镇江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按照“层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抽取检查对象。
据悉,检查范围主要包括:首先是幼儿园收费。重点查处幼儿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提高收费标准,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者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收费;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各类费用;违反“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代收保险费、书本费、资料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其次,是中小学收费。重点查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有关单位以各种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在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范围外擅自增设其他收费项目;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并收费;从伙食费中列支食堂正常成本以外的任何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再者,是高等院校收费。重点查处各类高校自立项目收费,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违反自愿、非盈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费;超范围列支各类代办费;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公寓化管理宿舍水、电政策执行不到位等价格违法行为。
最后,是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收费。重点查处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利用其地位,以装备或以提供资料的名义向学生收费获取利益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讯员 刘勤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