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5日,记者从镇江市信用办获悉,为规范镇江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镇江市信用办、镇江市住建局联合出台了《镇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镇政建〔2018〕255号)。
今年7月,镇江市住建局对升辉实业(镇江)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了查处,将其违规行为计入信用档案,并扣除信用分:
对其“委托没有资格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销售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进行商品房销售的”行为扣1分;对其“因开发企业原因引起群体事件或上访,影响恶劣的”行为扣5分。
同时,该信息共享至镇江市信用办,镇江市信用办按照规定录入本市信用系统并共享至省级信用系统进行应用。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