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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会计委派制”打造乡村治理样本
2019/06/06 16:48  金山网  

  

  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这样规定:“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如何作为?

  作为镇江首推的农村“会计委派制”,丹阳市丹北镇将改革目标聚焦在“村级账本”上:借助“村账镇管”的手段创新监督方式,成立丹北镇农村会计总站,将全镇22个村办会计实行推磨式的交流任职,让村务清亮,百姓明白,干部清白,为丹阳乃至镇江如何助推乡村治理改革提供了样本。

  一年来,丹北镇农村经济违纪行为明显减少,各村委会的非生产性开支普遍降低30%,每年可节约20余万元左右的非生产性的不合理开支。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村民代表共审议财务、村务事项30余个,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20条,否决不合理决定8个,避免造成各种损失和浪费503万余元。

  2018年4月,丹北镇率先出台《会计委派制管理制度》,成立了丹北镇农村会计总站,将22个原有村(居)会计实行就近交流任职,委派会计由镇农经站统一扎口管理、实行人员入档,定期培训,统一考核,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由镇农经和财政分局双重指导。委派会计薪酬,与百分制考核挂钩。

  如何看待“委派会计对谁负责”的问题?丹北镇副镇长殷昌敏介绍,22个村(居)委派会计对受派村(居)财务负完全责任,如有违规支出,委派会计要全额承担违规支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或恶意做假账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各村(居)所属集体企业、集体合作社以及其他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业务受委派会计的管理、监督、审核,委派会计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对所有收入、支出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完全责任。

  委派会计事实上兼有双重身份,有双重职责。丹北镇纪委书记景云辉认为,一方面,委派会计对受派村(居)提供会计服务,要对村(居)负责,在财务活动中接受其指令,依法履行其职责;另一方面,委派会计又是第一线的监督员,行使监督职责,并对镇政府负责,以减少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如何让“会计委派制”在“村账镇管”的工作中发挥精细化作用?又怎样将其化解农村基层干群之间的信任赤字?

  2018年初,丹北镇制定出台了《丹北镇农村财务精细化管理文件汇编》,这份“汇编”涵盖村级财务精细化管理79条、村级债务规范化管理、村级集体资产核资、年度村级财务预算、村(居)财务管理、组级财务管理30条、村级产权交易管理、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级财务非现金结算“村务卡”、委派会计百分考核办法、村(居)“三资”管理责任清单等村级工作事项,基本实现了村干部小微权力内容全覆盖,小微权力“汇编”的出台,让村干部手中的权力首次有了明确的“边界”,真正把权力放到了老百姓眼皮底下运行。

  对此,丹北镇丰裕村村干部彭志文说,“这份‘汇编’,是农村工作的‘说明书’是村干部的‘指南针’,村里的大小收支,老百姓都可以在‘汇编’里找到答案。”彭志文说,“今后,只要按照这份‘汇编’流程来做,就不怕别人说三道四了!”

  丹北镇埤城村村民邵荣全如此感慨,“有了这份‘汇编’,财务公开,计划公开,村里无论做什么事,都清清亮亮,我们心里也就明明白白了。”(记者 佘记其 通讯员 朱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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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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