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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渔业及其生态环境“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在高邮湖召开
2019/12/24 15:09  交汇点新闻  李源  

  交汇点讯 12月19日,由扬州市委政法委牵头,省高宝邵伯湖渔管办组织召开了扬州市渔业及其生态环境“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联席会议单位分别作交流发言。各参会单位代表围绕高宝邵伯湖渔业及其生态环境“两法衔接”中成功的经验、出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有效的建议进行了交流,并实地查看了湖区渔业资源保护情况。会议由高宝湖渔管办副主任左兆卫主持,扬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许林灿出席会议并讲话。

  

  

  渔管办谢伟军主任致欢迎辞,他指出,各成员单位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充分沟通、加强协作,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更好地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形成制度合力,共同保护高宝邵伯湖渔业生态资源,突出“美”字打造“生态湖泊”、突出“强”字打造“法治湖泊”、突出“高”字打造“智慧湖泊”、突出“富”字打造“幸福湖泊”,让高宝邵伯湖成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的一张生态名片。

  

  “近年来,高宝邵伯湖渔管办在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中体现了担当、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贡献了力量、在湖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中取得了成效。”扬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许林灿对近年来各成员单位在“两法衔接”中互信互动、履职尽责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下一步工作,许林灿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认识再提高、措施再细化、统筹再加强。要在信息共享、经验总结、学习培训上下功夫,要在沟通协调、宣传引导、增强实效上做文章,真正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立案,该监督的监督’。”

  

  此次联席会议的圆满召开,为今后一段时期湖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指明了方向。接下来,渔管办将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此次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为湖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驾护航,让高宝邵伯湖展现“水碧于天、绿水绕城、清波映村”的美丽景象。

  “两法衔接”是什么?

  “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简称,它是指政府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与公检法等刑事司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从避免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宗旨出发,依照规定将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

  

  关于“两法衔接”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高宝湖渔管办与扬州市政法委、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职责,先后建立了联合执法、情况通报、案件咨询、移送、备案等工作制度。

  今年1月份,《扬州市渔业及其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扬州市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入罪标准及涉刑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行刑移送程序规定》《扬州市渔业与水资源刑事犯罪案件取证指引》等相关制度发布以来,渔管办通过开展公安、渔政联合执法行动,特别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案件查处,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了破坏渔业生态的犯罪分子,“两法衔接”工作彰显成效。

  今年以来,渔管办多次联合高邮、邗江等地公安部门,在高邮湖、邵伯湖同步开展渔警联合检查18次,有效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在各渔政大队与辖区派出所共建渔政警务室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扬州市公安局驻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管办警务室,形成了公安机关对渔业涉刑案件从侦查阶段到共同办案深度融合的协作机制。

  2019年,渔管办在扬州地区共移送涉渔刑事案件17起,涉案人数达33人。公安机关接受案件移送立案15起,退回案件2起(其中1起由邗江渔政站处理),移送的涉案人员多数能追究刑事责任。

  

  11月28日在高邮湖畔公开审判的“202”特大电鱼案件是其中的典型案件。省委娄勤俭书记对该案件做出重要批示:“很好!……促进了司法和执法的有效互动,是公益诉讼中维护社会公益的有效成果。”

  通讯员 段斌

  交汇点记者 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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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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