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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扬州市开展下沉督导:发挥督导“撬动”作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深入开展
2019/06/03 17:26  新华报业网  胡兰兰  

  

  

  交汇点讯 5月30日-6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副组长王春峰一行在扬州市开展下沉督导。督导组听取扬州市委、市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深入扬州市扫黑办、广陵区宦桥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东营门社区,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了解专项斗争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对有关重点举报件进行调查,督促问题整改,并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度、满意度。

  王春峰指出,扬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待很高。扬州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前期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督导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确的政治方向,推动各有关部门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切实维护好一方平安稳定。要充分发挥督导“撬动”作用,帮助被督导地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有针对性调整完善斗争策略和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要顺应人民群众呼声,推动政法机关继续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将基层组织建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王春峰强调,扬州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主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保持政治定力,抓住有利时机,坚决克服“过关”思想,继续保持强大攻势,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组织精干力量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群众举报的线索集中攻坚,认真梳理核查,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同时也不能为追求“战果”而将一般案件拔高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敢于较真碰硬,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强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带着“放大镜”去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要在深化宣传发动上下功夫,增强宣传针对性,既要人人皆知,也要防止形式主义,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增强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要统一安排有关领导与基层有关组织负责人开展普遍谈话,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确保专项斗争持续有效开展。

  交汇点记者 胡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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