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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140万!东台农商行因多项事由被行政处罚
2021/12/29 11:34  新华报业网  

  日前,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盐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盐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

  信息公开表披露,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台农商行”)存在向小微企业转嫁抵押物财产保险保费、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制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审查不到位、个人大额贷款未执行受托支付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盐城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江苏东台农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140万元。

  同时,盐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盐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显示,吴海兵对江苏东台农商行向小微企业转嫁抵押物财产保险保费负直接管理责任,盐城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对其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盐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盐银保监罚决字〔2021〕27号)显示,陈翔对江苏东台农商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审查不到位负直接管理责任,盐城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盐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盐银保监罚决字〔2021〕28号)显示,周立对江苏东台农商行个人大额贷款未执行受托支付负直接管理责任,盐城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盐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盐银保监罚决字〔2021〕29号)显示,杜娟对江苏东台农商行个人大额贷款未执行受托支付负直接管理责任,盐城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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