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邳州司法局进一步提高站位、更新理念、完善程序,通过以下三方面举措推动调解工作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结合案件宣讲新理念。调解工作既是群众工作也是思想工作,邳州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司法所长和调解员学习关于法治、社会治理、脱贫和绿色发展等论述,在镇村调解室增挂相关重要论述的标语和照片,营造氛围,在调解中凡是涉及大局的问题,都结合案情向群众宣讲,综合运用道德和法律规定,在化解矛盾过程中宣讲新理念,提升当事人思想认识和强化自我约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坚持法定程序原则。邳州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调解工作必修课,将调解程序的模拟演练和实战观摩作为调解培训的重点项目,确保调解过程符合法定程序。例如:在推广“冷静期”的调解做法时,首先做到保证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心平气和的氛围下协商问题,合理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的反复。
三是创新赋能调解原则。邳州市司法局于九月底赴诸暨学习“枫桥经验”,能通过深入学习和研究,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深刻领会“弄清事实、分清是非、依法依规”的内涵,并运用于该市的调解工作,创新组建非邳籍公职人员调解团队、邳州市专家调解团队、邳州市巡回调解团队,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梳理全市疑难矛盾纠纷1174起,并正在持续化解中,有力促进了乡风民风的激浊扬清,提升了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受到地方党委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王秀 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