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徐保国(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保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0年,被告人徐保国利用担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矛盾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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