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8月31日,泰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有关情况作具体介绍。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对泰州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泰州市政府将《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纳入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并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泰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歆介绍,《办法》共八章五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停车场规划和建设、道路停车泊位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停车场经营和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办法》为泰州市停车场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加强停车场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使用和管理的重要抓手。”杨歆说。
翻看《办法》,不难发现其特色亮点:扩大了停车场管理范围,结合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和城市发展现状,《办法》第二条明确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较之前扩大了管理范围;对停车信息化服务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办法》第六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要求,要建设城市统一停车管理信息平台,支持和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整合停车资源,共享停车场动静态数据,提高停车场服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对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为有效解决停车场规划、建设的重大事项,明确了要建立停车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停车场建设土地供应方式、渠道及集约化利用的要求。简化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审批流程。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
不仅如此,《办法》还对停车场经营管理和停车人提出了具体规范。明确建立完善停车场备案制度,明确备案要求和时限,确保各类停车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监管。对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者以及机动车停放者分别提出应遵守的行为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将非机动车纳入管理范围。加强非机动车(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管理,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对非机动车所有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明确非机动车禁停区域,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同时,对《办法》规定的义务性和禁止性行为,在规章的权限范围内,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解决了以往停车场管理手段不足的问题。
“该《办法》的出台实施将有助于在全社会倡导文明出行,培养守法停车意识,是从更高层面上解决我市停车难的治本之策。”泰州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隽莹说。
交汇点记者 卢佳乐 通讯员 贾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