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4月24日,2019年度泰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发布。7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宣判,判处5名被告人一年两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实刑,判处14名被告人缓刑,并处罚金235.1万元。同时发出8份禁止令,禁止他们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白酒制品、调味品、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据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亚平介绍,2019年,泰州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03件,同比增长71.31%;审结502件,同比增长81.88%,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呈现出商标维权数量高企、著作权纠纷频发、技术类纠纷涌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增多、判决赔偿数额提升、调解撤诉率升高等特点。集中审判的案件,涵盖了常见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类型,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等,所侵害的产品包括“茅台”、“五粮液”、“洋河”系列白酒、“希杰”味精和“中华”、“利群”香烟等国内外多个知名品牌,其中绝大部分假冒产品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酒类、调味品等食品。
“还有两天就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希望各位被告人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记住三句话,第一句话是‘知识是人类最大的财富’,第二句话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第三句话是‘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国模范法官、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小莉用3句话,对相关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不少被告人听到后,纷纷低下了头。
“禁止令并非一发了之,只有得到有效执行,才能真正起到教育矫正、预防犯罪的目的。”王小莉说。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对判处缓刑的被告人适用禁止令,这在泰州是首次。考虑到部分被告人犯罪数额较大,在此次犯罪之前就已经因为侵犯知识产权受过行政处罚,或长期以制假售假为业,在取保候审期间就流窜到江苏其他地区从事烟酒销售行业,再次危害社会可能性较大,为加大预防力度,充分发挥刑事惩罚的震慑作用,在判处自由刑和财产刑的同时,还对这类被告人发出了禁止令。
宋亚平说,今年,该法院将积极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临时保护措施、举证妨碍制度等,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各市(区)知识产权维权投诉调解机构等部门的作用,构建覆盖诉前、诉中、判后全流程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
交汇点记者 赵晓勇 通讯员 于波 张海陵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