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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网店经营行为地方标准在泰州实施
2019/12/12 22:37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从12日起,由靖江市市场监管局起草制定的泰州市地方标准《网店经营行为规范》开始实施。11日,泰州与靖江两级市场监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全国首部关于网店经营行为规范的地方标准。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处长张荣介绍说,此前全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的网店规范经营的国家标准、省级标准或地方标准,泰州给网店经营行为定标准,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百度数据显示,到2017年底我国每3个人中有1人是网购用户,人均年网络购物支出4460元。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购已成为人民生活的组成部分。靖江提出到2020年规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6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而网店成为网络市场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其合规管理水平关乎实体经济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是否深入持久。为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靖江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县级局率先成立网监科。2017年下半年,靖江市场监管局开始谋划制定标准,以“标准化+”引领全市网店规范经营。

  

  2018年2月,靖江市场监管局成立《网店经营行为规范》标准起草小组,到2019年10月,该标准通过泰州市标准审查会审查,2019年12月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文发布标准。该标准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2部,文本包含范围、术语和定义、经营主体、经营客体、经营行为等六个部分;列出了网店经营主体准入条件,销售商品应遵守的规定,商标、广告、合同规范使用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内容等;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办的各类网店,也包括微商等。标准的使命在于推广应用,下一步靖江将进一步激发网络市场“放”的活力,进一步提升网络市场“管”的效力,进一步增强网络市场“服”的能力,力争该标准在全市网店覆盖率达90%以上,标准实施率达8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通讯员 石蓉军 交汇点记者 顾介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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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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