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苏州高新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召开,推进全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研究富民载体(一村二楼宇)工作。区领导宋长宝出席会议。
高新区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和市级、县级、镇级三级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主动查找薄弱环节,科学统筹谋划,深入系统推进。高新区层层发动,强化部署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工作机制,编制《苏州高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体规划》,编制《苏州高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出台《高新区惠农18条政策意见》。
下一步,高新区将努力争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标杆,高质量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打造区域精品农业。高品质打造宜居乡村,坚决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休闲观光品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高标准推动富民强村,强化就业创业帮扶,加大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建好管好“一村二楼宇”等富民载体,推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高起点深化乡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共同参与农村现代化。
“一村二楼宇”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富民强村水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高新区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多措并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农村集体资产保持稳步增长。
据悉,全区镇村两级富民载体(含部分在建)总量达243万平方米。2019年,全区村级从富民载体获得的总收入2.42亿元,载体收入占当年村级总收入的比重为43%,载体建设对村级经济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农村集体总资产从2010年的44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204亿元。
下一步,高新区将不断从体制机制上促进村级经济长远发展取得更好成效,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村级组织把闲置资产盘活,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持续落实“补血”托底要求,创新发展方式和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增加资产经营收益。
宋长宝要求,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各板块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实,争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样板示范。(徐力维 邹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