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苏州高新区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区12个行政村(72个自然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进一步提升全区人居环境整治实效。
《办法》规定:考核对象为全区,包括浒墅关镇、通安镇、镇湖街道的12个行政村(72个规划保留自然村)。考核内容包含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河塘沟渠、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农村户厕改造、推进村容村貌提升等六个方面。自然村按月、行政村按季进行考评。
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办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测评考核,结果及时公示并通报。每月排名前十的自然村进入“红榜”、排名后十的自然村进入“黑榜”;每季排名前三的行政村进入“红榜”、排名后三的行政村进入“黑榜”。对列入“红黑榜”的行政村给予单独奖惩。(王雷 邹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