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经过4天充分的考察和评估,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以“具备初期运营条件”的最高评价通过了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此次评估工作历时4天。经过专家组成员与相关人员开展充分讨论、审阅有关资料、现场踏勘,并综合各小组评估意见形成了专家组评估报告后,监督组宣布了监察意见,表示第三方评估单位及专家组的评估工作准备较充分,评估内容全面符合规定要求,同意第三方评估单位对3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结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振康表示,专家组提出的改进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指导性,公司将逐一采取整改措施,确保专家意见严格落实到位,努力推动3号线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初期运营。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郑丙华指出,在3号线开通初期运营之余,轨交集团也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评估会结束后,轨交集团还召开了落实整改会议,要求各部门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就专家组意见指出的各类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期限,不折不扣地完成相关的整改工作,确保3号线高标准高质量开通初期运营。(邹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