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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下沉力度大!苏州率先推行市(区)部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
2020/10/22 20:56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推动资源向乡镇、街道下沉,让基层有权有人有钱办事,是江苏“三整合”改革核心要义。苏州在全省率先推行市(区)部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以更大力度增强基层力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据苏州市委编办10月22日统计,该市已有4205人由市(区)级部门到基层工作,其中992人因属地管理而下沉。

  江苏正在全面推行的“三整合”改革,将一批县级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并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苏州市各镇、街道平均承接31项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事项;已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镇、街道,平均行使近450项行政处罚权。

  昆山市巴城镇为民服务中心

  昆山市巴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此外,根据“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和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的改革精神,苏州市相城区、吴江区、太仓市,今年先后启动市(区)部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将交通、水务、动物防疫等领域的基层站所划转至镇、街道。苏州市相城区,除区直属学校和医院外,其他中小学校和医院(卫生院)都改由属地管理。

  相城区望亭镇为民服务中心

  苏州市委编办新闻发言人徐威告诉交汇点记者:“简单地说,属地管理就是把服务镇、街道的条线机构交给镇、街道管理,增强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3个区级部门派驻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在编人员增加28名,增幅达19%。镇党委书记肖军说,按需调配人力的空间更大,更加有利于全镇工作开展。具体到“涉改工作”,推动起来也更有力。例如黑臭河道治理,过去驻镇水务站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在镇是运动员,区级水务部门是裁判员,可以更好地保障治理效果。

  10月中旬,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部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全市稳妥有序推进属地管理,并要求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等领域今年底落实到位。《实施意见》要求:推行市(区)部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要划转相应编制和人员,由基层统筹使用和管理;按照“费随事走”原则,按规定程序划转相关资产、拨付相关经费,确保基层事情有钱办;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赋予基层党委政府指挥协调、人事建议、考核管理等多项权限,强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制度机制。

  为基层扩权赋能的同时,苏州也注重为基层减负松绑,制定市(区)、镇街两级“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划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之间的权责边界,避免上级部门“任性”加压。

  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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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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