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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关爱党员干部八项细则
2020/02/10 07:52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苏州市7日印发《进一步激励关爱全市党员干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八项细则》,为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和医疗工作人员“保驾护航”。

  《细则》明确提出优先培养使用在防控斗争一线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干部;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可直接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重点培养。推荐在一线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医务工作者考录公务员或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表现优秀的,所处岗位等级相应的任职年限可增加1年;表现特别突出的,岗位等级可提升1级。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等,在职称评定上予以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在项目立项、人才评定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防控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细则》提出,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可再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最高可占参加总人数的30%。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可一次性增核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韩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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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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