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苏州 > 要闻 > 正文
两年半审查起诉涉毒案1346件1602人 ,苏州毒品犯罪有这些变化
2019/06/24 12:46  新华报业网  胡兰兰  

  交汇点讯 正值6.26国际禁毒日前夕,6月24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年苏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

  苏州地处东南沿海,国际国内外来人口众多,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当前苏州正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和毒品治理攻坚期,禁毒斗争形势严峻复杂。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苏州两级检察院共审查起诉各类毒品案件共计1346件1602人,不起诉17件21人,其中2017年683件779人,2018年517件634人,2019年1-6月146件189人。

  分析起诉情况,苏州近年来毒品犯罪呈现出这些主要特点:

  从犯罪主体身份看,一是犯罪嫌疑人大都无正当职业,多为无业人员或农民,流动性强,无固定住所,占据90%以上;二是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相对不高,绝大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三是犯罪嫌疑人存在区域特点,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类犯罪以外来人口为主,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以本地人居多;四是女性毒品犯罪嫌疑人有增多趋势,2017年1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女性涉毒犯罪嫌疑人约占全部案件的三分之一。

  从涉毒罪名、品种看,一方面罪名比较集中,所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集中于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三个罪名上;另一方面涉及毒品品种主要是冰毒,其中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占主导地位,分别占据60%和33%。

  从作案方式特点看,一是再犯比例高,毒品犯罪高利润及毒瘾难以戒除等原因导致毒品犯罪再犯、累犯现象较为普遍,再犯案件占据15.4%。二是个人作案比例相对较高,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增强犯罪隐蔽性,多采用单人、单线作案方式。三是毒品运输、贩卖多采用“人货分离”的方式,采用不见面交易、利用不知情人作为运输工具等手段,作案手段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与此同时,毒品犯罪也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

  毒品种类出现大麻、恰特草、可待因口服液等新类型,且以植物型毒品居多,案件量也在增长。2015年至2018年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共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70件77人。所涉新型毒品类型均为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药水、溶剂等。

  不常见罪名和外国人犯罪案件增多,比如走私毒品罪、制造毒品罪。由于国内外法律以及对毒品加入管制的不一致,导致国外某些地区的毒品譬如大麻、恰特草的流入,走私毒品类案件和外国人犯罪增多。

  容留吸毒场所多样化。传统容留吸毒场所多为自己住处或宾馆,目前出现容留他人在自己汽车内吸毒情形,该种情况便于寻找僻静地点,更加隐蔽也更容易逃跑,侦查取证难度加大。

  毒品犯罪手段和反侦查手段增加。为逃避打击,毒品交易方式除了传统的当面交易、自驾运送,出现了约定地点投放、快递邮寄等多种,且多与固定人员交易,交易地点经常性改变,反侦查能力逐步提高。

  近年来,苏州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加大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坚决摧毁制贩毒团伙网络,深挖涉毒黑恶势力与其“保护伞”,铲除毒品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通过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努力创建“无毒城市”。苏州检察机关成立专门毒品办案组,专案专办,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毒品办案程序合法,推动案件进展。

  由公安部督办的“名流汇”网络直播平台聚众吸毒案是全国首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吸贩毒系列案件,该案波及18个省市、600多名吸贩毒人员。该案立案侦查后,苏州两级检察院刑检部门提前介入,对“名流汇”网站平台内电子证据的提取和固定工作提出建议,保证合法、完整、有效地取得案件相关证据,引导侦查思路和取证方向,最终确定以网络组织体系侦查并确定管辖、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为主罪名立案,并深挖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案件线索,案件成功起诉。

  毒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为职业犯罪,负罪感弱、口供获取难,犯罪经验丰富、犯罪手段隐秘,导致毒品犯罪证据较少。苏州检方以手机、同步录音录像等客观证据为中心,提高打击犯罪质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贩卖毒品案,由于本案零口供、无下家,侦查机关以非法持有毒品移送审查起诉。但通过对王某某的手机里的数据内容进行审查,从中发现数十次贩卖毒品线索,办案人员根据上述线索积极补证,从而改变定性为贩卖毒品罪。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郭某贩卖、运输毒品案中,张某某等人购买的18.37千克疑似毒品未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关于购买毒品用于贩卖的事实,张某某曾经做过有罪供述。但侦查人员告知鉴定结论后,又辩称其本来就是购买“假毒品”用于诈骗。在开庭阶段,公诉人当庭出示侦查机关告知张某某鉴定意见、张某某在得知毒品是假货后愤怒地表示自己被骗了一百多万元时的同步录音录像,其谎言不攻自破,张某某当庭认罪。

  交汇点记者 胡兰兰

标签:
责编:郑亚群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