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为农历7月初8,又是北京奥运会开幕日子,各地都迎来了结婚登记“井喷”。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婚姻登记处传出消息:当日将取消办理离婚事宜。四川省民政厅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处赵青云说,“如果情况属实,肯定不正确,必须纠正!”(7月25日成都晚报-新京报-四川达州一婚姻登记处规定8月8日不办理离婚)
从法律上讲,8月8日尽管双8重逢,且又是奥运开幕的大喜日子,选择这一天结婚的男女已经扎堆,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已经忙乎不过来,尚要求临时抽调人手支援,但不能因为这个缘故,就取消办理离婚事宜。四川省民政厅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处及时对此作出纠正,应该说合法合理,无可挑剔。
但是,中国毕竟是个有着自己浓厚传统婚俗文化的国家,选择在3个8好日子办理离婚手续,是最受到忌讳的。达州市通川区婚姻登记处的规定虽然需要纠正,但从情理和民间习惯上讲,还是有其合理成分。
要解决好法与理的矛盾,善于变通处理至关重要,即改“取消当日办理离婚事宜”,为劝导、倡导当日不办理离婚手续。这样不但可以不冲淡大喜日子的气氛,缓解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压力,还因为增加了缓冲时间,有利于挽救一些尚未死亡的婚姻。
人们还记忆犹新,今年5月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灾区许多群众逃过了死劫,当此时抗震救灾成了最主要的话题,许多本打算离婚的男女,因为抗震救灾而取消了离婚的打算,选择重归于好。今年8月8日,是个千载难逢的大喜日子,照常理,纵使打算离婚的男女,也未必非得急着于这一天办理离婚手续。有的正在气头上准备离婚的夫妻,因为受奥运气氛和奥运精神感染,很有可能过了8月8日这一天,就会放弃离婚的打算了。婚姻登记处不急于在这一天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岂不是挽救了许多尚未破灭的婚姻吗?
“8.8”大喜日,举国喜洋洋。在这一大喜日子里,婚姻登记处改变一下思维,变倡导、劝导当事人不离婚,做的本是一件积德好事。当然,倡导、劝导的前提是充分增重当事人的意愿,不能搞强制性干预,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要能达到这一目标,就要讲究倡导、劝导的方法,努力提高倡导、劝导的效果。民政部门应该鼎力帮助婚姻登记处,把工作做细做深入,使上门者愿意放弃在这一天办理离婚手续。同时还要早早向社会发出倡导,提倡“8.8”大喜日不离婚。这样一举数得,也符合中国传统的劝和不劝离的民间习惯。张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