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号,网易论坛上一则题为《河南“最牛局处级别墅群”》的帖子引起7万多人的关注,发帖人“米兰血液”在帖子中说,信阳是个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该市国土资源局家属院内的别墅却是“超级强悍”,帖子还说,这些别墅“分配给领导时,仅收取建筑成本,每套约20万元,而当前实际价值约200万元”。7月9日《北方网》
这两年来,单位建豪华别墅,领导集体低价住别墅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从2006年的浙江湖州电力局筹资建房,局领导每人出资10万元购得联体别墅,到2007年的浏阳地税顶风集资建87栋豪华别墅。再到2008年广西柳州市专为市领导建了占地57亩,售价只有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的别墅小区。领导集体低价购买豪华别墅,个别单位跟风建别墅,已形成有一种新型的集体腐败。
据了解,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2006年8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今年1月中旬,中纪委召开第十七届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公报指出:“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
由此可见,领导集体“团购”廉价别墅的行为是以权谋私行为,是明令禁止的。那么,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集体又为何敢置中纪委的禁令于不顾,建造和“团购”廉价高档别墅呢?毫无疑问,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忘却了党的根本宗旨意识。一些领导干部已经把“立党为公”的“公”字放在了一边,不惜用权力来换取一己之私。他们执行的不是“执政为民”,而是“执政为官”,利用手中的权利一心为自己谋福利。
这种顶风违纪的腐败行为,是一种权力腐败,更是一种抱团的集体腐败。这种集体的权力腐败行为,不仅令国家住房政策蒙羞,而且,也令党纪国法蒙羞,令全国其他党员干部蒙羞,值得我们重视和警惕。笔者认为,对这样一群丧失宗旨意识、无视党纪国法,公然在阳光下大搞集体腐败的官员,已不配做人民公仆,必须严肃处理到位,既给群众一个交代,又谨防效尢。否则,不仅国家的住房政策难以落实,事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和民生难题得不到解决,而且,这种腐败行为还会越演越甚,四处兴风作浪,祸国殃民。
朱海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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