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将“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首次加入其中。据悉,该意见稿通过后,全国的教师都将奉行这一新的职业道德规范。(6月28日中新网)
这一消息见诸报端后,新浪网并就“你如何看待修订后的教师师德规范”调查网民意见。耐人寻味的是,直到目前,表示“赞成,保护学生安全是师德的体现”的网民只占接受调查网民的57%,而表示“反对,教师也有人的生存权,不应该将其与师德挂钩”的人数占39%,并且支持率在不断攀升。
我觉得,保护学生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不管是教师还是医生,不管是战士还是工人,不管是干部还是职工,都有这种义务和责任。不妨唱个高调,因为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民族的未来。将“保护学生安全”写入职业道德规范,并没有错,问题是,如果这个要求仅仅是针对中小学教师而言,肯定是有失偏颇的。有的人之所反对写入,这恐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个原因,也许是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现在教师面临的压力很大,付出很多,但他们应享受的一些权利、待遇不够好,有的并未得到真正的落实,甚至起码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诚如有老师写信给报社所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修订了,我很欢迎;“保护学生安全”要成为制度了,我也很赞成。但是,既然一切都讲究公平,那么我们也想要回那些本来就应该属于我们的东西:名誉、尊严、安全。如果我们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拿什么去保护学生?
(6月28日《中国青年报》)
这位老师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基本上赞同,但有一点必须指出,保护学生作为一种师德是无条件的,这好比医生抢救传染病人,缉毒人员打入虎穴一样,是不能讲条件的。“学生至上”、“患者至上”、“百姓至上”,这个前提必须确立,这个关系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颠倒。“保护学生安全”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都需要,两者确实不能偏废,但当两者发生矛盾的时候,应该无条件地服从前者,这就是一种崇高的师德,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义务。“范跑跑”之所以受到世人的诟病,其主要原因就在于违背了这种高尚的师德。
现在提倡社会公平正义,人不管从事什么职业,都应该是平等的。既然保护学生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那么,应将其纳入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规范。或者反正是一种社会公德,一种约定俗成,即使不纳入职业道德规范,我看也未尝不可。这样一来,一些反对者恐怕也就无话可说了。当然,教师的安全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显然是另外一个话题了。(沈仰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