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纪委、滨州市纪委严肃查处了滨州市工商局在抗震救灾期间用公款组织旅游的严重违纪行为。在全国哀悼日深切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期间,该工商局赴闽人员在武夷山等地赴宴、游玩。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邵立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其他3人分别作出处分。
(6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一处理决定真解气!滨州市工商局置地震灾害给国家所带来的困难于不顾,置全国人民深切悼念遇难同胞的情感于不顾,组织公款旅游,是一起在抗震救灾期间以学习考察为名用公款组织旅游的典型顶风违纪案件,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严肃处理违纪者,乃整饬吏治之举,顺应民心之举。
不过,这里有一点疑问,组织部分副科级以下干部分两批赴福建学习考察是滨州市工商局经过研究决定的,是基于什么原因确定赴闽考察学习的干部级别为副科级以下?从行程安排上看,学习考察只不过是个幌子,实质上就是公家掏钱埋单,个人游山玩水。难道该局副科级以上干部觉悟高,原则强,素质好,自觉抵制这样的假公济私,公费旅游?显然不像,因为参加研究的绝大部分是副科级以上干部,他们总不会明知是违纪的事,自己独善其身,却硬将下属往火坑里推吧?
那么,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情形,组织副科级以下干部赴闽“考察学习”实际上就是一种官员福利上的“扯平”,好让平时公费旅游机会不多的基层官员们也找找心理平衡的感觉,而副科级以上干部都在不同时间以同样的“学习考察”名义游玩过武夷山和其他风景名胜?甚至飞过新马泰,拜见过南斯拉夫的奶牛?
为了防止“处理几个,漏掉一批”,让更多的为官者从这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有必要追溯检查一下近年来该局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情况。
梁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