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先生反映,他妻子杨女士在一家医院查出患有乳腺癌,却被主治医师梁医生转到北京长峰医院进行治疗,进行完左侧乳房全面切除后,才知道不是乳腺癌。日前,杨女士已将长峰医院和梁医生诉上法院。(6月15日《北京晨报》)
医生希望增加创收本来代表了一种利益诉求,但创收不能丧失职业底线,让患者戳脊梁骨,更不能疯狂到“误切”人家健康身体器官的地步。医院本应该认真做好患者详细诊断记录、实事求是向家属说明病情,怎会犯下“错切”患者健康乳房的低级错误?这显然不是“粗心”、“误诊”所能解释的。医院忽悠患者的技术含量之所以这么低,恐怕在于其已乱治疗到肆无忌惮的地步,随便编个理由就下刀子,如此一来破绽必多。
不过,反过来想一下,如果其技术含量再高一点,又会怎样呢?由于医院和患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医院在患者面前处于强势地位,患者对医院“潜规则”知之甚少,如果不是医院与医生心太黑,患者到另外一家医院做体检发现破绽,恐怕还被蒙在鼓里,感激医院为她去除癌细胞呢。再说,他们即使对医生的诊断心存疑问,在掌握信息权与话语权的医院面前也通常是无计可施。
在看病贵的大背景下,过高的医疗费本来已让许多家庭不堪重负,医院为了创收,竟然可以罔顾患者健康安全,随意“错切”患者健康器官,只会让患者雪上加霜,丧失对医疗行业的信心。这不仅违背医疗机构救死扶伤的宗旨,更是在逼退医德。且不说有的医生本身就热衷于过度诊疗,掏病人腰包。在“错切乳房”的现实语境下,就是正直的医生也会医德蜕变。救死扶伤的医院也难免变色。可以说,乱收费乱治疗与经济利益驱使、医德缺失有关。但谴责归谴责,在逐利思维渗透进医疗行业骨髓的大背景下,指望医院自觉革除积弊、少从患者身上揩油,并不现实。
在笔者看来,切除患者健康乳房的怪现象实际上还暴露出了当前医疗机构的积弊,特别是上级部门监管缺位的积弊。当前,医院收费居高不下,给患者开大处方,让患者重复诊疗甚至莫须有诊疗的消息屡见报端。“错切乳房”不过比媒体此前曝光的“一天按33小时收费,对老翁收新生儿脐带结扎费,对活人收尸体处理费,给八旬老太做剖宫产手术,为鼻炎患者开眼药水”这样的事情更疯狂,更伤害人心。
面对无良医院与无良医生,我们显然不能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而需要有关部门用法律手术刀给医院解剖。解剖“误切乳房”这只麻雀,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医疗投入严重不足,而监管体制又不健全,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存在利益关连,医院违规成本太低,医生医德丧失,才导致医院乱收费乱治疗有恃无恐。
因此,只有对症下药,某些医院才会明白不能切除健康乳房的常识。一方面需要卫生监管部门明确监督规则,规范医院收费项目与治疗行为,对医院常查常纠,对医疗过错严格问责、严厉处罚,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让医院形成违规对己不利的概念,借监管机制留住滑坡的医德。现在,患者已把违规医院与医生告上法庭,笔者期待法律给患者一个说法。另一方面,需要新医改政策加大对医院的投入力度,减少其对医疗收费与乱治疗的依赖,打开医疗体制的缺口。此外,还要改革医院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引导医生从乱开药乱治疗牟利向凭医疗技术和服务获取报酬方面转变。(
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