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省劳动保障厅发布了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我省确定,本年度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企业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8%;企业工资增长下线5%。
全省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经济效益基本持平的企业;预警线是对工资较高的企业提出的工资适度增长的预警提示,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度显著增长的企业;下线适用于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但其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指导线制度我国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发布工资指导线的主要目的是调整、规范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确保广大职工及时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设立工资指导线有利于保障低收入者的利益,限制较高收入行业的工资增长。同时还可以防老板无良和限过激维权等。
但是,这是一种“理想状态”,而在实际操作上,在有些地方,工资指导线有“理论化”,甚至“花瓶化”的趋向,如不久前,南京市总工会等部门最近对该市7个行业1000家企业的调研显示,一线工人的工资增长普遍缓慢,与GDP增长不相协调。不少“工薪族”并没切身感受到年年公布“工资指导线”的“涨工资”好处,反而直观地感到行业、企业间,尤其是一般企业与垄断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了。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指导线”不硬,作为政府对企业合理增加工资的一种宏观调控方式,其对企业职工收入增长并没有硬性约束力,不具有法规的强制性,只能对企业在制定内部工资标准时起到指导和参考作用,也就是说,仅靠企业资本方和管理层的自觉,这在执行上就有了很大的弹性和空间。
当前劳动关系总的态势呈现“强资本弱劳工”格局,劳资双方力量对比失衡,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单个或少数工人显然不具有与“强势”管理者或资本就工资进行“对等”谈判的话语权。所以,要使“指导线”硬起来,作为工人组织的工会理应担当起帮工人享受到“指导线”的重任。工资指导线要落在实处,就需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的完善,而这些都离不开工会的直接领导和参与。
至少在现阶段,我们不能指望所有的企业管理者都能心平气和或心甘情愿地坐下来,与工会按“指导线”商定工人的工资。事实上,有不少经理坚持“老板定工资,不需和工会和工人协商”。所以,工会帮工人商定工资,要会谈、敢谈和有力量,这不仅需要法律有效和具体的支持,还需要政府(如“指导线”)和全社会的支持。
值得警惕的是,“工资指导线”虽不是法规,但它是政府的指导,要尽快让更多“工薪族”深切感受到“工资指导线”的好处和重要,如果它长期在执行中流于形式,指而不导,广大“工薪族”感受不到实惠,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在出台工资指导线之后,如何配套良好的激励和惩罚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更值得政府部门动脑筋和下功夫。
可目前,对企业不落实工资指导线的最重“惩罚”就是在评先选优中“一票否决”。近日,有地方拟将严重蔑视“工资指导线”的企业记录入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将受到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法定代表人注册新企业限制等一系列惩戒措施,让他们付出较大代价,这倒是一个比较具体的措施。
顾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