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在江西省弋阳县一中高考点文史类第7考场,当文综考试结束交卷的时候,弋阳一中一名18岁应届高考女生婷婷(化名)因站起来无意识地摆动了一下头部。被在身边收考卷的婺源县汪有万监考老师突然挥起手打了一耳光,当时婷婷头“嗡”地一阵响,眼泪就冒了出来,考场其他同学都惊讶地看着她,婷婷被这一打吓坏了,不知所措赶紧跑回了家,在家里她独自躲进房间关上房门痛哭起来。(6月9日中国网)
虽然监考老师粗暴动手打人仅为个案,打人者的个人行为并不能代表教师队伍的素质,但是透过这一恶劣事件,提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谁来维护考生的权利?
应该说,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校以及全社会对考生的呵护越来越周到细致,但是也要看到,随着各种监考措施的增加,考试越来越森严壁垒,特别是利用科技手段监督考务,让考生平添了不少心理负担,监考等考务人员缺乏人性化更增添了考场的紧张氛围。考试期间的交通、公共安全、食品卫生、环境噪声等方面监管部门可能存在的不作为让考生权利受到威胁。而且“后考试时代”的阅卷、查分、志愿填报以及录取等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热点事项有时也会引发纠纷。因此,对考生权利的保护应该成为高考等各种国家考试前必须面对与考量的问题。
笔者建议,各地应设立超脱的第三方考生维权委员会,由考生代表、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和社会律师等方面人员参加,每年考试前进行选举轮换。由考生维权委员会出面监督考务中涉及考生权利的各种事项,调解各类纠纷,并视情代表权利主张人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交涉,监督处理结果,直至向司法机关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江西省教委对监考老师打人事件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并承诺会很快做出处理结果,给家长一个满意答复。期待着“巴掌监考”事件的查处能成为催生考生维权机制的一个样本。梁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