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网络上出现一个题为《沈阳市165中学女教师英语课上打女学生》的视频。在视频中,一位女老师因不满学生在课堂上顶撞她而狂扇女学生耳光。据沈阳165中有关人士透露,这名教师已经被校方开除,并责令调离教育岗位,今后不再从事教师职业。:(新民网5月27日)
视频中的沈阳女教师对着女生狂打,真是羞为人师。现在仍有教师存在
"因为我对你负责,所以我才动手打你","孩子是不打不成材"等错误观念。现在是法制社会,任何人都不能随便打人,何况是打学生。笔者也是教师,坚决反对老师打学生,并始终认为:老师打学生,是以强凌弱,是无能的表现。
首先,教师打学生丢了起码的智慧。不可否认,在目前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学生千差万别性格各异,这给教育管理增加了难度,教师们的工作任务是繁重的,但教师毕竟是文化人。文化人在处理问题时起码应该有文化、守规矩,教师更要操守其职业的准则,沈阳165中这位女教师打女学生,在处理问题上的缺乏智慧表现出简单粗暴。
其次,教师打学生丢了师德。学校不仅是学生们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殿堂,同时也是他们认识世界、观察社会、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体悟人生的第一站台。"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的"
视频中的女教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冲着自己的学生狂扇耳光,其手段之残忍,行径之卑劣,令人气愤,可以想象这位女生的身心会受到严重创伤,这位女教师丢了师德,更丢失了教师应有的灵魂,是可悲的。
还有,教师打学生丢了法制观念。《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明明白白地禁止老师打学生的。但是,老师打学生的事情,还是时常发生。当学生违反纪律时,教师应学会科学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以正其行。教师打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更是违法侵权行为。所以,笔者认为:作为教师我们不忍心打学生,也没有任何权力打学生。
古语"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职业是崇高的,也是神圣的,教师的工作是复杂的,辛苦的,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理解,但教师本身的言行也应该体现特殊的修养和为人师表。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很高,作为教师,我们理应时刻以"光辉的形象"站立在讲台上,不打学生这个起码的职业操守应该能做到。
杨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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